第2章
不下来。
“我就想问谁带的路?”
卷毛郁闷的说着:“除了衣蚊就她娘的蜘蛛!”
又拍死一只试图吸血的衣蚊。
“谁带路都一样,这是雨林特产。”
走在后面的娃娃脸永生说道。
“妞儿,你说你长的前凸后翘,为啥取了这么个名字?”
卷毛追上永生,嬉皮笑脸的问。
“这是你爷爷的心愿。”
永生没看他,继续往前走。
团队一共6个人,不多,但是贵在精。
卷毛自从被僵尸咬了一口后百毒不侵,多毒的东西咬他一口,除了外伤几天自愈,就没留下过后遗症。
之所以打蜘蛛打衣蚊,纯属讨厌它们。
而大个是个正儿八经的雇佣兵出身,钢铁一样的肌肉,普通人七八个都近不了身,而且打过强化针,钝器一般不会留外伤,尖细的东西也不容易刺破皮肤,所以他不惧衣蚊和蜘蛛之类,进入雨林,基本都是他在开路。
男人婆能缩骨移位。
再小的洞口,大个的拳头能过去,她就能过去。
曾经有一次,她实在躲不开敌人的攻击,将右腹暴露出去,内脏通通转移到了身体左侧腹腔,捡回来一条命。
而永生就是个高科技异类,在没有信号的死海荒漠,她都能追踪到她定过位的东西。
小队里每一个人出发前都被她植入了生物芯片,那种热源光源都追踪不到的芯片只有她能找到。
只有梅超锋,是个普通人。
起码团队里和《私战队排行榜》里是这么介绍他的,众所周知的肉体凡胎,却也是高智商的外来者,天生的领导人者。
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是个潜力股。
“这里真的有墓?”
卷毛产生了怀疑。
“都走了三天了,毛都没见到。”
“要相信锋哥。”
蓝眼睛对梅超锋信任非常,他在进梅超锋的探险队之前,曾经跟梅超锋合作过三次,有两次被梅超锋救过命,所以尽管他比梅超锋大好几岁,依然叫锋哥,表示尊重。
“更正一下,不是墓,是《藏宝塚》。”
梅超锋挠了挠脸,那里有点痒,应该是被什么咬了一口。
他停下来,手从工装裤的口袋里掏出自配的药水,挤一点抹在脸上。
“据古籍的记载,这片雨林存在了两千五百多年,那时候统治这片雨林的是《拉达丝》人,他们善骑射,靠捕猎食雨林野兽为生。”
队伍停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