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镇小说 其他类型 从走山客开始,化身绝世妖皇林轩黎芳后续+完结
从走山客开始,化身绝世妖皇林轩黎芳后续+完结 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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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水小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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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试读


一条告示,引起了林轩的注意。

在告示旁边,还有这名为侯三通的画像。

但画师水准,实在难言,画得过于抽象,想象大于写实。

“这谁认识……赏钱虽可观,但我赚不到这份钱……”

“县里的衙役,都是有武艺在身的,此人连杀三衙役,想来武道不俗。”

林轩扫了一眼,看了热闹,但心头却冷静得很。

提着东西,离开了临川县。

……

虽提着重物。

但林轩眼下的肉身,可非常人能比,健步如飞,不多时,便返回了黎村。

“奇怪,今日这村里,咋这么安静?”

林轩皱起眉头。

一直到临近林家那土房,却看到里里外外,围满了人。

“哎呦!大家伙来评评理哦!林家……吃干抹净就不认账咯!”

“我家闺女,这可怎么活啊……”

林轩还未走近,便听到有人声音凄厉,哭天抢地,叫骂声不绝于耳……

“是李玉兰!村长夫人,也是黎芳的母亲!”

林轩听到这破铜锣一般的嗓子,心头不由一紧。

黎村人本就不多。

林轩如何认不得这泼妇的声音?

要知道。

林轩前世宿慧尚未觉醒之时,对村中黎芳,可谓是舔到了极致。

自家父亲打了什么山货,也要时不时,送去给黎芳尝尝。

拜黎家门多了,对黎芳那个尖酸刻薄的母亲声音,林轩岂能不认得?

林铮拄着拐杖,面对黎芳之母李玉兰的撒泼,紧蹙眉头,咬紧牙关,连连叹息。

林铮乃是铁骨铮铮的汉子,又是多年刀口舔血的走山客。

若是真刀真枪,他倒是不怕。

可偏偏遇到李玉兰这种泼妇。

剪不断,理还乱。

林铮一时语塞。

“村长夫人,话不能这么说……”

“我们林家,本欲开开心心,娶黎芳姐过门。”

“为此,我父还去借了羊羔利……结果呢?”

“不是你们临时加彩礼,这才一拖再拖了么?”

林月虽是个大姑娘,但面对这种情况,也知晓自家父亲不是对手,当下壮了壮胆气,上前据理力争:

“眼下我二哥,志不在成家。”

“寻你家要回之前彩礼十两银子,你们家不给,也不退婚。”

“这便也罢了……”

“可现在,明明是你们家不愿意将女儿下嫁给我二哥,我二哥已经绝了心思,你们……看我二哥有了赚钱的能耐,又偏偏欺压上门,强逼我们娶你家闺女,彩礼还要再加十两……”

“这……”

林月越说越气,胸膛起伏,嘴唇都开始有些哆嗦,良久,长叹一声道:

“没有这般规矩啊!”

林月此言一出。

围观村民也是不少人露出赞同之色。

林轩站在最外围。

外围的几个村民,距离李玉兰和黎村长较远,胆子壮一些,压低声音议论。

“哎,黎村长这一步,确实不地道啊,临时变卦,强压不嫁……眼下看林二郎有了能耐,又打算来打秋风……”

“我听说啊,黎家本来打算昧下十两彩礼,此事闭口不谈。可偏偏……林铮两次上李乡绅家,卖了数十两山货……后来,李乡绅家家奴马夫梁成,被林铮教训了一顿,怀恨在心,故意流出消息……”

“原来如此,我也听说了,林家二郎,现在走山,可厉害着呢……十里八街的老猎户,眼下寒冬,收获甚微,偏偏二郎能次次满载……”

“林家,这般确实受辱了……不过,你我也不要多嚼舌头……若是触怒了黎村长,只怕不日收秋税,有咱们好果子吃哦……”

……

林轩眼下武艺有成,肉身大进。

这些人虽压低了嗓音,但却清晰落在了林轩的耳中。

明白事情始末,林轩的脸色,也开始变得铁青。


老黄留在了家里。

林轩独自一人上路。

背着包裹。

除了山货之外。

还有妹妹林月给自己准备的干粮。

所谓的干粮,主要是窝头和炒熟的糙米。

用牙硬磕,味道宛若吃土。

灌下一口井水,肚子顷刻壮大,立即饱腹。

若是条件好一些的,倒是可以准备一些肉干。

不过,家中很久没有食过肉味了。

昨日林轩所打的野味,一日之期,也变不成肉干。

晨色蒙蒙。

路上有白雾。

林轩离开家,便将包裹之中的物件,收入到招妖幡幡面上。

随便取了一些杂草,填充包裹。

走在官道上。

大盛赋税,太过严苛。

不少被逼走投无路之人,落了草,当了寇。

官道连通临川县,乃是商业要地。

穷红眼的疯子,哪里有理智可言?

若是挨了劫,遭了抢,荒郊野岭,你便只能哑巴吃黄连。

林轩背着鼓鼓囊囊的包裹,大步前行。

又是一晚上食气神通。

虽比不得第一次神异,但依旧是造化极大。

林轩健步如飞,身轻如燕,浑然不觉疲惫。

“吁!”

“让开!”

“驾驾驾!”

疾驰之声传来。

林轩感觉背后劲风呼啸,心头一紧,急忙侧身让开。

一辆马车,车上车夫,策马扬鞭,从林轩身边经过,轻蔑一笑:

“这不是林家二郎么?家里揭不开锅?”

“这是……打算将过冬的衣裳都当了?听闻你有个妹妹,生得貌美如花,可带到我们老爷家看看。”

“若是老爷长眼,瞧上了你妹妹,啧啧啧,你就可软饭硬吃咯……”

车夫那声音,极为刺耳,饶是马车窜出数米,声音依旧如破锣一般。

“梁成,慎言!”

马车内传来一句苍老而又严厉的呵斥声。

那车夫梁成面色微变,急忙低下头,歉意道:

“小人的错,叨扰老爷清净了。”

见马车内的老爷,没有再说什么,梁成不由暗暗松了一口气。

梁成回过头,看到林轩面色平静,双目冷冷看着他。

不由打了一个寒颤,急忙缩起头:

“这小子……眼神怎么好似杀过人的军爷一般?”

“游手好闲的懒汉,还转了性子,打算入城?”

梁成疑惑喃喃,而后又嗤笑:

“定是家里实在过活不了咯,民户,终究是民户。”

“还是老爷这等乡绅好啊,有田便有粮,乱世心不慌……该!谁让你之前,仗着你爹能打猎就混日子。”

这些话,梁成压低了声音,唯有自己听得见。

一骑绝尘,马车消失无踪。

……

“李乡绅么?”

林轩看着马车车辕和侧板刻的“李家”二字,心中暗道。

李家,仗着祖上荫庇,立下战功,封了百亩良田,算是黎村大户,也就是地主。

到了李乡绅这一代,此人八面玲珑,心思活络,兼并了不少农户的良田,势力更胜。

林轩之父林铮,也不是每次打了山货,便往返县城售卖。

也时不时会送上李家,价格倒也算公道。

不过,李乡绅治家有方,治下却略显不足。

李家不少仆人,在黎村都高人一等,走路鼻孔朝天。

比如这车夫梁成,便是不折不扣的仗势小人。

之前的林轩,游手好闲,好吃懒做,但为人不恶。

偏偏被父亲,保护太好,遭小人嫉妒。

梁成看林家顶梁柱林铮倒了,也无因果,就想嘲讽林轩一顿,图个暗爽。

“都是下等人,偏偏还存在鄙视链,可笑,可悲,亦可恨。”

林轩面容平静,标枪一般笔直的身躯,脚步依旧坚定,在官道上赶路。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如赵荀那种恶人,林轩自然难压怒火,杀之后快。

而梁成这般小人,虽如苍蝇一般恶心,但现在的林轩,目标明确,不会放精力在这种蛆虫一般的人身上。

待林轩谋划成功——

如此蛇虫鼠蚁,一脚碾死,自己都不会察觉。

“倒是那李乡绅,是个人物。”

林轩更为在意,反而是坐在马车里的李乡绅。

……

临川县。

北门。

林轩一甩衣袖,露水洒落,去了一丝寒意。

灰色城墙高耸,斑驳陈旧,仿若岁月之痕。

守卫持枪披甲,趾高气昂,目空一切。

木栅栏横陈,阻断通途。

城门口,形形色色之行人皆至此,有贩夫走卒,有穷苦书生,亦有行脚商人……

但在面对那不可一世的军爷守卫,皆赔笑弯腰,阿谀谄媚。

或点头哈腰,满脸堆笑;或卑躬屈膝,诚惶诚恐。

守卫则是神色骄横,稍有不满便怒目而视,行人则噤若寒蝉,大气不敢出。

不多时,便轮到林轩。

林轩上前,取出“路引”,上面记录着林轩姓名、籍贯、生辰等信息。

在大盛武朝,丢了路引,极有可能被视为“流民”,亦或者“土匪”之流,解释不清,那就只有丢了性命一条路。

“近日世道,乱得很,刁民特别多,不少刁民落草为寇,啸聚山林,滋扰百姓。”

“县衙为民请命,练兵剿匪,求一方太平,故此,入城税缴一百文。”

一名瘦高衙役,面前摆放着一张四方桌,看起来识得些字,看了一眼林轩的路引,敲了敲桌子,对林轩说道。

入城有税,时期不同,地方不同,各有差异。

一般来说,太平盛世,安稳地区,自不用入城收税。

但临川县,乃是边陲小县,山高皇帝远,管理者巧立名目,苛捐杂税繁多。

这些规矩,昨日林铮已经和林轩细细交代过。

“省得,省得。”

林轩取了林铮给他准备的一百文钱,缴了入城税。

士农工商者,入城皆要缴税,更不用说林轩这等民户。

倒是考取了功名的书生还有武者,可免去入城税。

那衙役倒也没多言,取了一张加盖县衙印章的“入城税票”,递给了林轩。

林轩顺着记忆,来到了县里坊市。

一入坊市,一股子烟火气扑面而来。

渔夫,农户,挑山工,马商,茶农……

人潮如织,熙熙攘攘。

货摊罗列,琳琅满目,山货野货,蔬果酒肉,应有尽有。

叫卖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炊饼,炊饼,香喷喷的武大郎烧饼!”

“皮薄馅大的热包子,一口咬下去,满嘴流油,香得嘞!”

“豆腐西施的豆腐哦,滑溜溜,白嫩嫩,来吃豆腐哦!”

……

喧嚣尘上,市井图卷。

“真特娘热闹啊!”

林轩笑骂一声。

林轩寻到了坊市之中,专门售卖山货的“野栏”,寻了个地儿蹲下来。

包裹中的杂草已经被各种野货替代,直接摊开,破布垫地,便是个摊位。

又抓了一块破碎青砖,当个“板凳”。

“猪宝,是猪宝!今儿真是奇了,野栏竟来了猪宝。”

“家猪还是野猪?”

“废话,正宗跑山猪,实打实的猛兽,结出了猪砂宝!就是那小子,民村的马三,听说是走山,遇到一只重伤的跑山猪,杀了,掏内脏之时,发现了有猪宝!”

“羡慕啊!马三年少,借此猪宝,卖个二十两银子不过分吧?二十两银子,足以让县内门派的武者老爷摸骨,若是适合练武,那便能成人上人的武者老爷!”

“二十两银子摸骨一次……啧啧,武者根骨,哪里这般容易?依我看,还不如拿了钱,回家盖房子,娶媳妇,生大胖小子……”

……

林轩刚一屁股坐在青砖板凳上,立即听到了“野栏”的走山客惊呼之声。

顺着声音,林轩看到对面有一个皮肤古铜,面相憨厚,身材敦实的少年,面前摊上,摆放着一颗奇物。

圆润如珠,色泽微红,纹理奇异,仿若天赐神物。

林轩眉头一动,心头浮现林铮的教诲:

“这便是猪宝?这个世界,猪宝乃是大药,可分家猪之宝和野猪之宝。家猪猪宝,对寻常人可补身子,但对武者无益。”

“而野猪猪宝,则能补武者气血,助武者修行,又分猪砂宝和猪黄宝,黄宝更佳……”

那名唤马三的少年郎走山客,得了虽是猪砂宝,但也算是福缘深厚。

林轩鼻子一动,丝丝缕缕的气息,顿时从四面八方而来。

猪宝,略带腥味,但蕴含一股药香之气。

“记住了!”

林轩眸子一闪。

这马三运气虽好,但林轩不羡慕。

他,所图更大!


哪里会在乎恶不恶心?

恶心——

不过是人类某种毫无意义的情感罢了。

更为夸张的是……

老金或许是因为刚刚提升到二阶的缘故,需要补充大量的能量。

直接低头,开始吞噬土匪的尸体。

老黄之前是猎犬,倒也没这个习惯。

可看到老金动作,林轩也没有制止。

毅然决然,加入到祭奠五脏庙的队伍之中。

尤其是土匪之中,习了武道之人,它们更为喜欢。

其血肉精华,对其有大补。

这也造成了……

场面极其炸裂。

不断冲刷着李家三人的世界观。

李乡绅还算接受能力较强的,吐了一会儿,擦了擦嘴角,强忍着恶心和惊恐,“噗通”一声,跪在林轩面前:

“这位……大王……上仙……多谢救我李家……多谢……”

李乡绅不断磕头。

一只半人半妖的怪物,还能口吐人言。

也难得李乡绅能这么快接受。

林轩默默看着李乡绅。

此刻,他的嘴,已经变成了类似金雕的喙,鼻孔也在喙上。

但闻香识途的天赋神通,依旧能够使用。

林轩踹了一脚梁成,冷哼一声道:

“装死?”

梁成一个哆嗦,强忍着惊恐,整个人蜷缩在地上,双手呈“拜佛印”,举过后脑,颤抖喊道:

“别杀我……别杀我……”

林轩复而看向李乡绅,开口道:

“这人,你如何处置?”

李乡绅一怔,而后眯起眼睛,从地上捡起一柄朴刀,一咬牙。

挥刀!

“噗嗤!”

“啊!”

梁成惨叫。

但李乡绅并无武艺傍身。

一刀砍在肩膀上,梁成虽然凄惨,却并未身死。

“噗嗤!”

“噗嗤!”

又是数刀落下。

梁成这才断了气。

杀人,李乡绅无这般胆气。

但他知道……

只有他杀了梁成,见了血,犯了命案官司。

才能让林轩信任。

毕竟,梁成是他杀的,若是李乡绅在官府面前,背后捅林轩一刀。

那他自己,也难逃背负人命的下场。

“官府来人,若是问起来,你如何回答?”

林轩在这个时候,对李乡绅问道。

刚刚杀人,李乡绅显然激动未消,喘着粗气解释道:

“小老儿也不知啊……一名云游四方的武者老爷,眼看我李家遭此劫难,愤然出手。”

“但还未等小老儿道谢,那武者,便销声匿迹了,踪迹全无了……”

林轩点了点头。

不得不说,李乡绅,极为聪明。

他心中揣摩林轩的想法,猜出林轩并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

故此,将这些土匪身死,推到了“云游武者”身上。

大盛严苛,宗门林立。

曾经大盛马踏江湖,覆灭了不少宗门。

故此,有不少武者褪去了宗门枷锁,云游四方,成了类似于“散修”的存在。

这些武者,通常嫉恶如仇,但又不喜和官府打交道。

此番言论,虽谈不上缜密,滴水不漏,但也算是情理之中。

“聪明,我喜欢和聪明人打交道。”

林轩赞了一句,而后眯着眼睛问道:

“听闻你在附近村子收山货,在临川县有门路?”

李乡绅不明白林轩问这话的意思,但依旧点了点头,忙道:

“小人在城中有间铺子,售卖山货,生意倒是不错。”

“不过,城中赋税颇为繁重,托了些门路,寻得县衙典史庇护。”

李乡绅倒是机敏,明白自己的小命,还在林轩手中拽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典史……

林轩有些恍然。

要知道,临川县之中,年轻捕快,修为一品,部分资深捕快,修为可达二品。

至于捕头,修为起码有三品。

至于典史,名义上是文职外官,有些地方是考取功名的儒生担任,但也有地方,则是捕头提拔上来。


李乡绅虽继承家业。

但在其手上,发扬光大,自有几分城府和手段。

这梁成,虽是他李府自己人。

但下人,终究是下人。

平日里可当个人来使。

本质上……

却是一个物件儿。

若是为了一个物件儿,恶了财神爷,这就不值当了。

李乡绅一眼便看出了林铮没有消气,冷哼一声道:

“来人,梁成怠慢我贵客,平日里,又是多嘴多舌,我数次忍让。”

“眼下他却是奴大欺主,以下犯上……拖下去,给我狠狠地打!”

“抽上三十鞭,给他长长记性!”

三十鞭?

梁成吓得面色煞白,双腿一软,直接跪在地上,身子不断哆嗦。

这天气儿,摔一跤都能疼半宿。

李府的马鞭,又是老牛皮特制,一层层编制,外表粗糙。

一鞭子下去,连皮带肉,生剐下来一块,深可见骨。

三十鞭子……即便是他能挺下来,也半条命没了!

“林叔……哦不,林爷……”

“老爷,老爷,饶了我,下次我不敢了……”

梁成磕头,砰砰作响,额头都是血。

但林铮不言语。

两个下人,将梁成拖走,声音越来越远。

“林兄,可还满意?”

李乡绅笑着问林铮。

“嗯,李老爷果然赏罚分明,林某佩服。”

“林某年岁大了,如此小人倒也不放心上,只不过,我那不成器的儿子……”

“年轻气盛,若是心里不痛快,难免走山之时,出工不出力。”

林铮也面露惭愧之色。

“明白,明白。”

“人无钢骨,安身不牢。有能耐的人,自然也有心气儿,贤侄又如此年轻,气盛算什么?我年轻之时,比他可差多了!”

李乡绅看林铮给了一个台阶,急忙托了一手:

“这孩子,我心里欢喜,得空了,让他来李府坐坐。”

“你我兄弟相称,他唤我一声叔叔不过分,也让我照拂一二,尽一尽叔叔的本分。”

林铮满口笑道:

“好好好,一定!”

账房送来二十一两白银。

林铮收下。

李乡绅一路送到门口。

二人兄友弟恭,相见恨晚。

离别之际。

李乡绅害怕林铮携带如此多财物,怕被人劫道。

还让两个下人,持了武器,护送林铮离开。

林铮上了牛车,与之李乡绅行礼道别。

二人身影拉开数百米,渐渐消失在对方视线中。

二人那上扬的嘴角,都放了下来。

李乡绅长嘘一口气,喃喃道:

“但愿,那小子,真有能耐吧。”

林铮则是自顾自抽着旱烟,心里盘算:

“老都老了,又害了腿,本不想和小人计较,但这厮前些日子,竟还讥讽过我儿,此事若是忍了,我还算什么父亲?”

“也好,敲打李乡绅一下,立一立威风。”

林铮吐出烟圈,想到儿子,又有几分得意:

“这兔崽子,志向远大,想成武者。”

“咱老林,也和武者老爷打过交道,欲修武道,需心头先养三分恶气,再修七分侠气。”

“做老子的,总要教教他,万万不能太心慈手软了。”

林铮坐在牛车上,摇头晃脑,怡然自得。

出门一趟,赚了二十一两白银。

说出去,只怕别人要冒出红眼病咯!

林铮当了这么多年猎户,猎的山兽,自然也不少。

但这寻棒槌憋宝的能耐,却不如林轩。

一趟赚这么多银子。

饶是林铮,也感觉有些恍然如梦之感。

……

这一切。

林轩自然不晓得。

此刻的林轩,还在山中狩猎。

入夜。

紫雾山的猎户,纷纷下山。

而林轩和老黄,则是精神抖擞。

入夜瘴气。

因人而异。

他人之砒霜,林轩之蜜饯。

“汪汪!”

老黄突然抬起头,对着林轩压低声音吠了两声。

“有猪宝?”

林轩明白了老黄的意思,心中一动。

急忙施展出“闻香识途”的神通。

丝丝缕缕的气味,跃入口鼻。

林轩立即定位到了紫雾山核心地区,一只狂暴,强壮,浑身骚味的野猪,正在横冲直撞。

那野猪显得极为暴躁,所过之处,牛嚼牡丹,大片大片糟蹋和破坏。

野猪虽然是杂食,什么都吃。

但山中入冬之后,食物逐渐减少。

枝叶和树皮,浆果和坚果,菌子之流,虽还能找到。

但营养成分太低。

这头野猪腹中饥饿难耐,正在向紫雾山外围进发,若是在外围,还寻不到食物,少不得要下山去霍霍百姓。

“好一头跑山猪!足有六百斤了,堪称是……野猪王!”

“体内有猪宝的气息,俨然是成了气候。”

“成了武者,也该和这等猛兽碰一碰了!”

林轩眼神灼灼,财帛动人心。

这等机会,林轩自然不会放过!

山兽,可分野兽和猛兽之流。

事出反常,比寻常物种强大,便是猛兽。

诸如老黄,远非寻常猎犬可比,便是猛兽之列。

而紫雾山有野猪出没,横竖也就是两百斤到四百斤之间。

这头野猪,却足足有六百斤,超出物种极限,便是猛兽。

“走!”

一人一狗,这些天配合默契。

猫着身体,借着气味,靠近那头巨大野猪。

二人穿过紫雾山外围,逐渐接近核心地区。

核心地区,也就意味着危机四伏。

古木参天,幽林蔽日。

怪石嶙峋,溪涧潺潺。

一阵窸窣之声,只见一只体重逾六百斤的野猪王赫然现身。

此猪皮糙肉厚,宛若坚甲,獠牙修长,寒光闪烁,尽显凶残之相。

其双目赤红,散发着狂暴之气。

此刻,它正埋头于地,大肆啃食着根茎。

那粗壮的脖颈奋力扭动,獠牙翻搅着泥土,粗壮的四肢踩踏之处,草叶纷飞,大地微颤,仿若这山林都在其狂暴之下瑟瑟发抖。

“咻!”

林轩弯弓搭箭,对准野猪,便是一箭。

借着夜色,这一箭,悄无声息,一声闷响,射中野猪王鼻子上。

“嗷嗷!”

那野猪王吃痛,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

走山客有言,一猪二熊三老虎。

山中野猪,性情暴躁,攻击性强,并且时不时会下山进入人族生活区,对人展开攻击,其凶猛程度,比熊和虎还要猛几分。

同时,野猪为了给身体止痒,防止寄生虫。

喜欢蹭树皮,树脂落在身上,干燥之后,会形成天然的“铠甲”。

除了蹭树皮之外,还喜欢在泥浆里面打滚,久而久之,越是活得久,体型大的野猪,防御力更为惊人。

林轩抬手一箭,攻击野猪王口鼻,算是要害,最为脆弱的地方!

“呼呼!”

一股腥臭的风声刮来。

野猪王嗅觉和听觉,极为灵敏,立即察觉到林轩的位置。

此刻林轩正爬到一棵树上,居高临下,对野猪王放冷箭。

野猪怒不可遏,直接冲向林轩!

“咻!”

“咻!”

“咻!”

……

林轩心中竭力保持冷静。

一连三箭!

但野猪王在奔跑之时,速度太快,极难命中。

两箭击在背部,箭矢直接被弹飞。

一箭命中嘴部,造成伤害有限。

转眼间,那野猪王已冲到树下!

“嗷嗷!”

“轰!”

一阵惊天之声传来。

大碗粗细的树桩,承受不住,吱呀作响。

中间开裂,林轩只觉得周遭风声不断呼啸,身子不断下探……


大盛武朝,以武立国。

隆盛三十年,天微凉。

靖安府,临川县,紫雾山外域。

大夜弥天,月明星稀。

山川寂静。

真人庙。

淡淡紫色瘴气,于紫雾山深处,随风而起,掠过庙宇,越过乱石嶙峋,席卷山林,叶落翻飞,狂风呼啸。

黄昏短暂,若白驹过隙,紫色瘴气起,顷刻间,整座紫雾山,便好似化为了无尽鬼蜮。

《大盛民俗记》——

大盛武朝,山川湖泊具存,物产饶富。然每至夜,山生瘴气,水现蜃景。兽遇无妨,若人夜留山间水畔,则身渐弱,终毒毙。

夜黑不上山,上山恐难还,皆因恶山入夜,毒瘴害人。

眼下,紫雾山这夺人性命的紫色山瘴,终究还是来了。

少年和狗,身负重伤,躺在地上。

林轩从昏迷之中醒来,脖子上紫青色勒痕犹在,狰狞恐怖。

旁边一条黄色细犬,毛色黯淡,身形佝偻,尽显苍老。

七窍渗出鲜血,奄奄一息,腹部微微起伏,已在弥留之际。

“咳咳!赵荀老儿,焉敢如此欺我?”

林轩扯下悬挂在脖子上的麻绳,一把扔在地上,眼中怒火,如有实质。

动了肝火,呼吸不畅,不由咳嗽连连。

两世记忆,若狂潮一般涌来,融合为一。

前世宿慧觉醒,蓝星护林员林轩,异世猎户之子林轩,不分彼此。

前世林轩,不喜和人交涉,厌倦城市,看透人心,毕业后,当了一个护林员,每日奔走于大川之中,倒也快活。

一日,林轩在深山幽洞之中,寻到了一面幡旗。

那幡旗,杆长数丈,幡面非锦非帛,材质奇异,似雾似幻,隐有流光溢彩,神异非凡。

林轩忍不住触摸。

而后,天崩地裂,地龙翻身。

灵识蒙尘,再度觉醒,已是二世之身。

“我是临川县黎村人,父亲乃是猎户,因入山,伤了腿,便希望昔日师弟赵荀带我入山,熟悉走山,日后好撑起这个家。”

“却不曾想……我们竟寻到了一株年份有二十年的棒槌,已长出两片参叶。”

“但临近黄昏,大夜将至,这个世界,山川湖泊,一旦到了晚上,山有山瘴,水有蜃气,对人有大害。若是将时间耽搁在挖棒槌上,只怕难以在夜晚之前,走出紫雾山。”

“挖掘棒槌,需细致入微,断了参须,便破了品相,水磨功夫,耗时耗力。只能绑上红绳,做好标记,明日白日再入山取之。”

“可没想到,世界上两种东西,不能直视,一个是太阳,另外一个……”

林轩幽幽叹息,喃喃说道:

“另外一个,是人心。”

所谓的“棒槌”,是民间对野山参的俗语。

这个世界的野山参,功效比前世还要厉害,十年年份,会长出一片参叶,二十年年份,则有两片。

如林轩遇到的那一株,若是去县里早市叫卖,少不得七八两银子。

巨款!

足够一户人家,吃上数年而不空。

当时的林轩,心中自然喜不自胜。

林轩走在前面,赵荀和他儿子走在后面。

谁曾想——

赵荀父子,突然暴起,偷袭林轩,在真人庙外,用麻绳将林轩勒死。

林轩入山,带了一条十年老猎犬。

见小主人有难,暴起反抗。

结果被二人打狗腿,一棍子砸在脑门上,哀嚎一声,惨叫倒地。

为何下黑手?

七八两银子的巨款,若是让林轩活着,还需分润,剩几两银子?

雪花银白,却能黑了人心。

“对了……老黄……”

林轩回过神来,四下看去。

看到了身边吊着半口气的老黄。

“老黄!”

林轩将老黄狗头抱起。

老黄的头颅,耷拉在林轩怀中,似乎听到了召唤,吃力睁开眼睛。

林轩牙关咬紧,眼睛一红。

老黄,尚未睁眼,就在林家,如今有十载春秋。

算是一条老狗。

犬行猎野,奋擒狡兔,勇斗恶狼,巧捕锦鸡。

老狗,老狗,功勋卓著,一身伤病一身荣耀。

憋宝,采药,猎户等,靠山过活者,皆为走山客。

对于走山客来说,猎犬可不是畜牲,而是家人。

“呜呜……”

老黄似乎被这股悲伤的气息所感染,吐出带着血丝的舌头,轻轻舔了舔林轩的手心。

似在安慰。

老黄,太老了。

加上被赵荀父子下了死手。

挺到现在,算是争气了。

林轩强忍着难过,抬起头。

破败的真人庙,肉眼可见,紫色瘴气渐渐浓郁,一步步向着庙中探来。

如同阎王爷的生死簿,唤人前来报道。

“入夜了,咱走不了咯。”

“黄泉路上,也算有个伴,下辈子,还给我当狗吧。”

林轩死而复生,身子骨还未恢复,勉强起身都艰难。

更何况,一旦入夜,这山瘴铺天盖地,笼罩整个紫雾山。

他,怎么逃?

“听闻这个世界,有武道强者,境界高深,开山断河,缘灭生死,神游太虚,近乎仙人。但对于山瘴蜃气,也畏惧三分。”

“哪怕是县里的武者老爷,夜里也不敢在山上多逗留一刻钟……”

“前路是死,后路也是死,可恨,没有手刃赵荀父子那两个畜牲!”

林轩吐出一口浊气,心有不甘。

第二世,刚刚觉醒,便结束了?

此事,着实,荒唐!

瘴气升腾,顷刻间遍布真人庙。

如食腐的秃鹰一般,贪食人之血肉。

“噗!”

林轩喉头一甜,吐出暗紫色的毒血。

浑身更是火辣辣的疼痛,皮肤泛起了紫色,宛若千万柄利刃正在切割。

疼!

钻心的疼!

皮肤渐渐溃烂,露出了骨头。

瘴气,步步蚕食,杀人于无形,让人一点点靠近死亡。

这个过程,自然是极为痛苦。

靠山吃山者,终归于大山。

“娘嘞……去你妈的……瘴气!”

林轩意识渐渐模糊,嘴角流淌鲜血,骂骂咧咧,道出一句国粹。

就在此刻。

异变陡生!

轰!

林轩识海之中,轰然作响。

他“看见”。

一柄长幡,劈开混沌,日月星辰之光,骤然黯淡!

而后无数异象,于林轩识海之中,不断演化。

一尊风华绝代的女妖,人首蛇身,周身大道气运环绕,背后金轮浮现,一日七十变,异象频生,道韵响彻天地间。

蛇身女妖,眼神孤傲绝冷,睥睨三界众生,统御山海。

“女娲!女娲娘娘!”

林轩心头一震。

人首蛇身,一日七十变,岂不是传说之中,人族圣母的女娲娘娘!

但见,女娲娘娘手持招妖幡,立于云端。

刹那间,天地失色,日月无光,风云为之涌动。

端坐九龙辇,周身瑞彩千条,神圣威严不可直视。

招妖幡猎猎作响,似有混沌之气缠绕,透着无尽的神秘与恐怖。

无数大妖从四面八方赶来。

鲲鹏展巨翅,遮天蔽日;

真龙吟九霄,声震苍穹;

凤凰舞烈火,璀璨夺目。

诸般大妖皆神色恭敬,齐齐跪地,高呼:

“叩见妖祖!”

其声如洪钟,响彻天地,山川战栗,江河倒流。

群妖气息磅礴,令这片天地都陷入了一种极度压抑的氛围之中。

女娲娘娘微微颔首,目光深邃如海,

仿佛能洞悉世间一切奥秘。

眼神穿越时空长河,探寻因果,推演万道,好似……

好似在与林轩对视。

林轩意识凝固,惊得一片空白,震惊于女娲大神那蕴含宇宙万物的美眸。

“大道五十,天衍四九,遁去其一。”

“有道子如你,便有一线生机,吾等道友,吾道不孤,以期相见!”

女娲抬手一指,天地风云,顷刻消散。

这一刻,时空仿佛凝固,唯女娲之威,震古烁今。

万妖朝拜之景,恢宏至极,夺人心魄。

轰!

天地景色轰然碎裂。

逐渐凝聚一段鎏金大字——

“幡动妖集,天地惊惶!”

“执招妖幡者,为当世妖皇!”

林轩识海,再无异象。

唯有一杆奇异幡旗,猎猎作响,宝珠璀璨,光芒四射,道韵鸣颤。

此幡,名为——

招妖幡!


逐鹿堂,屹立于临川县,乃此间最大门派之一。

堂门巍峨,高两丈有余,朱漆大门,其上铜钉如繁星闪烁,庄严而厚重。

门首高悬一匾,上书“逐鹿堂”三个大字,笔走龙蛇,气势非凡。

两侧立柱,盘龙绕柱,张牙舞爪,似欲腾空而起。

朱红大门,两侧楹联霸道,分别写着:

上联:逐鹿山林展猎户英姿,弯弓破敌震千里。

下联:降魔荒野显堂门豪气,仗剑除妖耀八方

横批:逐鹿降魔

林轩拜读,心中不免滋生出一股豪情:

“大丈夫,当如是也!”

“逐鹿,走山,破敌,降魔,除妖!”

武者!

这一刻的林轩,似乎对武者,有了全新的体悟。

除了门户霸气奢华之外,这逐鹿堂的占地面积,也是大得吓人。

围墙高一丈,一眼看不到尽头,一直延伸到数条街。

“你是何人,鬼鬼祟祟,乡野小子,还不速速退去?”

逐鹿堂外,一个身披兽衣劲装的武者,此刻正在执勤,皱着眉头,对林轩喝道。

此人年岁较轻,一双招风耳,但气息绵长,气血充沛,显然也是一名武者。

“这位老爷,我是黎村人,名为林轩。”

“贵堂石忠,是我大哥……”

林轩上前,从怀中一摸,掏出石忠给的逐鹿亲眷令,递给招风耳。

那招风耳听到石忠的名头,眼睛一亮,伸手来接。

却摸到逐鹿亲眷令下面,还有几钱碎银。

招风耳诧异看了林轩一眼。

“老爷辛苦,劳烦通报。”

“买杯茶水喝也好。”

林轩展颜一笑。

招风耳笑了笑,手指头一卷,将几钱碎银,勾入手心,持着逐鹿亲眷令端详。

这个世界之人,银钱倒是稀罕物,穷苦人家,用得最多之人,倒是铜钱。

若是以白银作为货物,颇为麻烦,盖因数额太大。

诸如林月若是在村中寻货郎采买,通常还会随身带着一把剪子,将碎银剪开,用以支付。

而卖家也会备好戥子(专门秤银两,药材等精密之秤),核算银两。

倘是节俭人家,还会带着火折子和蜡烛。

剪碎银,总有碎末,用蜡封上细小银粉和细银,待积累一定程度,融了蜡,又能得一些碎银。

林轩此番入城,自然也知道小鬼难缠的道理,提前准备了几钱碎银,以便不时之需。

片刻后,这招风耳确认无误。

“不曾想,你竟然是石忠师兄的弟弟,倒是个机灵的少年郎。”

“在此候着,我去通报。”

招风耳留下一句话,快步向逐鹿堂里面跑去。

与招风耳一起执勤守门的武者,看到这一幕,颇为诧异。

“大耳朵今儿,可真是邪乎了。”

“是啊,平日里,出工不出力,耽搁半个时辰都有,今儿……啧啧啧,比狗跑得都快……”

旁人议论。

狗掀门帘儿,头一回。

“入城税一百文,方才又去了五钱碎银,剩下二十两四钱。”

“若是摸骨花费二十两,只怕我又一穷二白咯。”

“但愿父亲卖那野猪王,能令我回不少血。”

林轩心中暗道。

不多时。

一阵豪爽的笑声响起:

“哈哈哈!我兄弟来了?”

石忠虎背熊腰,大步流星,看到林轩,身影一闪,一把搂住林轩:

“林老弟,你可想死老哥我了!”

“那一日,我有些私事,匆匆离去,苦等你多日。”

“哥哥懊悔啊,早知道,便应问你地址,当去寻你。”

林轩感受到石忠的热情,心里也暖和,当下道:

“大哥这叫什么话?有个武者大哥,小弟又怎么会不攀附?”

攀附武者,这话说起来,颇为刺耳。

但林轩如此坦荡说出来,倒显得洒脱。

果不其然。

石忠揉了揉林轩的脑袋,笑嘻嘻道:

“你我一见如故,既是兄弟,还谈什么攀附?”

“今儿不醉不归,老哥我不把你喝趴下,以后我就是你老弟!”

二人兄友弟恭,向着逐鹿堂之中走去。

“这人是石忠师兄的弟弟?不对啊,从未听说过啊!”

“兴许是义兄义弟吧,毕竟,石师兄生性豪爽。”

“呼,石师兄看得上眼,他自然待你极好,但石师兄那性子,也得罪了不少人哦……”

“无所谓了,武者根骨难寻,这孩子,也就是逐鹿堂一日游罢了。”

林轩被石忠带着,一路往逐鹿堂里面走去。

堂前广场,平整宽阔,以青石铺就。

广场之上,立着数尊石雕,皆是猎人狩猎之姿,或弯弓搭箭,瞄准山林深处之猛兽;或挺枪而立,怒视前方之妖魔。

道路两侧,旌旗飘扬,猎猎作响,似在召唤着四方豪杰。

“摸骨之事,包在我身上。”

“嘿嘿,外人寻摸骨长老,二十两自然不能少。”

“有老哥在,不但不要钱,还要高人来给你摸!”

石忠大大咧咧,对林轩说道。

“不要钱?这……这如何使得?”

“大哥,你我兄弟,虽一见如故,但若要你口袋掏钱,补我亏空,那小弟,只怕睡都睡不安稳,此事决计不可!”

林轩急忙摇头。

他林轩贪便宜,但也不至于算计石忠这种,真正对他掏心掏肺之人。

石忠闻言,脸色变得怪异起来,略略思量,哑然失笑道:

“老弟,你人虽好,但这心思,未免活络了一些。”

“为兄现在可穷着呢,哪里掏二十两银子给你补上?”

“我曾对你言说过,逐鹿堂,下分三院,分别是屠肆院,猎弓院,寻踪院。”

“在下不才,正是猎弓院院主亲传弟子,和师尊的关系,倒也还凑合。”

“那些个摸骨长老,横竖都是丧了潜力的武者,老眼昏花。”

“嘿嘿……老哥我直接让师尊给你摸,若是摸得好,直接拜入猎弓院,你我兄弟同门,岂不快哉?”

石忠说完,重重拍了拍林轩的肩膀。

林轩想起石忠曾对自己有过介绍。

逐鹿堂三院,各司其职。

一为,屠肆院,最重杀意和技巧。

二为,猎弓院,最重目力和力量。

三为,寻踪院,最重速度和感知。

林轩本意,是想要拜入寻踪院。

因自己身负“闻香识途”这等天赋,千里寻踪,更是擅长。

但听到石忠这么一说,林轩也没做声。

逐鹿堂这种大门派,其中一院之主,给自己摸骨,这是多大的气派?

这种身份,林轩若再拿出二十两银子,只怕猎弓院主当场翻脸,觉得林轩是在轻慢自己,拂袖而去。

如此也好,免费的,最香!

大人物抖一抖手,掉下点米粒儿,都是小人物过冬的资本。

省了二十两,妙啊!

石忠带着林轩,走到猎弓院门口,又将林轩从后门带入。

命林轩在一处名为“憩弦阁”的厢房外等候。

石忠蹑手蹑脚,走了进去。

眼下晌午过后,大约未时,暖阳灼灼,令人发困。

“又是你!臭小子!胆敢扰老子美梦,老子揍死你!”

“哎呦!师尊,您轻点儿……”

自从老黄封妖图腾,迈入第二阶之后,林轩的五感提升了不少。

他能够清楚听到里面传来喝骂声,打砸声,还有拳拳到肉之声。

细细数来。

他可怜的石忠大哥,挨了三个大耳光,被打了五拳,抗了七八脚。

而后归于平静。

憩弦阁,大门打开。

鼻青脸肿的石忠,跟在一个壮汉子身后。

那人年岁约莫五十左右,太阳穴高高隆起,体态强壮,典型“脂包肌”身材。

双眉剔竖,两目晶莹。

疙瘩脸横生怪肉,邋遢嘴露出獠牙。

腮边倦结淡红须,耳后蓬松长短发。

粗豪气质,浑如生铁团成;狡悍身材,却似顽铜铸就。

此人,正是猎弓院院主,养由基。

林轩穿越到此界,第一次看到如此声名显赫的大人物。

他嗅到养由基气息,顿觉如同炙热炉火,不断燃烧,一股子浓郁到极点的气血,让他头晕目眩,心生骇然。

“养院主,小人黎村猎户林轩,拜见院主!”

林轩深知,礼多人不怪,当下作揖行礼。

“师尊,这便是我结义兄弟,你看看……剑眉星目,鹤立鸡群……定有武者根骨……”

石忠捂着脸,在养由基面前不断吹捧林轩。

“闭嘴!”

养由基眉头一蹙,那豪爽粗犷的面容,闪过一丝错愕。

林轩顿觉眼睛一花。

养由基便出现在自己面前。

双手一把抓住林轩胳膊。

“嘶!”

林轩一惊,本欲反抗,却感到这养由基,似乎对自己并无恶意,强压心头,任由其施展。

养由基大手从林轩身上掠过。

那双手,便好似闪电一般,各种手法,如同大雨滂沱一般落下,推,拿,按,揉,点……

林轩骨骼发出“噼里啪啦”之声。

前后不过十个呼吸,养由基收回手掌,眼神露出精光:

“好根骨!”

“天生武骨韵非凡,练武之人根骨磐。”

“筋骨结实,天生神力……好娃娃,你可愿入逐鹿堂?”

养由基眼神灼灼,咧开吃人般大嘴,一口黄牙,对着林轩问道。

石忠站在一旁,面露惊异之色,吃惊道:

“师尊……方才在内堂,你可不是这般言说的……”

“你可是说,武者根骨,岂能烂大街?惊扰你美梦,纵然是天骄,也让他滚蛋!”

养由基老脸顿时一红,恶狠狠瞪了石忠一眼,喝骂道:

“不会说话就别说话!”

“好好的一个小伙子,偏偏长了一张嘴!”


但她自然没有忘记十两彩礼钱。

要知道,那可是自家爹爹,不惜借了羊羔利才凑齐的!

“自是如数奉还……如数奉还……”

黎村长挤出笑脸。

“如数奉还?哼!羊羔利的规矩,莫不是黎村长不懂?九出十三归!”

林轩此刻开口。

九出十三归!

这……

黎村长夫妇脸色一变,煞白无比。

林轩这是打算,将这十两彩礼钱,看成羊羔利的本金。

到手十两,除去砍头息一成,十两便是九成。

十成便是十一两,“十三归”,也就意味着,他们黎家要偿还十四两三钱白银。

“林老爷……这……这太多了!”

李玉兰一声惨叫,披头散发,哀嚎一声。

黎村长毕竟是个男人,一声不吭,拦住李玉兰,示意她不要多言。

而后铁青着脸,恭恭敬敬对林轩行礼:

“十四两三钱,自不会少。”

“恭喜林老爷,武道昌隆!”

说罢,拉起李玉兰,背起黎芳,如同丧家之犬,仓皇逃离林家。

“当家的,十四两三钱,这是要掏空我们家底儿啊!”

李玉兰压低声音,责备黎村长。

“蠢妇!休得多言!”

“眼下林二郎成了武者,若狠下心来,舍得一身剐,沦为草莽刀客,屠了我们全家都成!区区钱财,权当买命!”

黎村长瞪了李玉兰一眼,低声喝骂。

可一想到十四两三钱白银,黎村长也觉得心如刀绞,低声啐道:

“啷个晓得,这林二郎竟能成为武者老爷,老天爷当真瞎了眼。”

……

“嘘!”

嘘声四起,叫骂声此起彼伏。

在周遭人一片喝倒彩声之中,黎家逃走。

来时气势汹汹,不可一世。

逃时落荒匆匆,狼狈不堪。

“你通知账房,收回黎家的田,不再租于他们了。”

李乡绅转过头,对着身边的伙计叮嘱道……

李乡绅这话虽是压着嗓,别人或许听不到。

但林轩眼下武道已成,却是听得真切。

黎家掏出十四两三钱,只怕搜刮干净,李乡绅这是打算直接绝了黎家的户啊!

够狠的。

“此人可交,但不可深交。”

林轩心中暗道。

李乡绅看重了林轩价值,替林轩干这等“擦屁股”的脏事儿。

但如此果断,将黎家逼入绝境。

由此可见,李乡绅的心狠手辣。

“恭喜贤侄啊!林兄,你们林家,出了麒麟。”

“小小薄礼,不成敬意,也是做叔叔的表一表心意嘛!”

李乡绅一挥手。

下人捧着贡盘,上面盖着一块红布。

林铮掀开红布一看。

只见贡盘上,林林总总,摆了五锭锃亮雪花银。

大盛制式铸银,一锭为十两。

除此之外,还有一叠田契,记载良田二十亩。

“呜!”

林月樱桃小嘴张得极大,捂住自己嘴巴,水汪汪的大眼睛,却是直溜溜打转。

这么多钱!

林铮也被吓了一跳,蹙眉,思量,一时间,竟然不知接还是不接。

林铮回过神,方才想起。

他老了,眼下这个林家,乃是林轩做主。

当下,林铮目光落在了林轩身上。

林轩倒也不客气,接过贡盘,道了声:

“多谢李老爷赐!”

所谓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李乡绅如此不遗余力结交林轩,自然是看重了林轩这“武者老爷”的身份。

若是用得好,甚至可能成为李乡绅城内生意的开山刀。

林轩自然懂得这个道理。

但林轩想得更为长远——

在这个世界,拳即权。

诸如李乡绅这般苦心经营,悉心谋划,那又如何?

林轩既成武者,便掌握了决定李府上下生死之力。

若是二人合作好,林轩也不会亏待李乡绅。

但若是李乡绅得寸进尺,那也要掂量一下自己脑袋,够不够硬!


所谓的村长,在李乡绅面前,还真不算什么。

李乡绅在衙门之中,也有关系。

若触了李乡绅霉头,弹指之间,便可罢黜一村之长。

“武者老爷,连李乡绅都要这般奉承?”

众人心里,不由浮现一个古怪的念头。

纵然知晓武者老爷珍贵。

但乡下人家,贫寒贱薄,哪里知晓武者的真正含义。

但李乡绅这些年,兼并数个村子土地,早已有了威名。

正是这般霸道的地主,却甘愿在林轩面前矮上一头。

亲眼所见,这对黎村人的震撼,不言而喻。

“李老爷,您这话说的……二郎不会怪的……以后咱们都是一家人了……”

黎村长见缝插针,凑上前去,舔着脸插一句话。

李乡绅听到黎村长的话,原本对林铮满脸笑容,面色却陡然一肃。

李乡绅手段不凡,眼线众多,黎村也有他的人。

林家和黎家的事情,他有所耳闻。

只不过,之前林轩,虽然有走山的能耐,却不值得他出手。

但现在……

黎家,可当作李乡绅的“投名状”。

“哼!贤侄,林兄曾对小弟言说,武者当先修胸中三分恶气。”

“咱心有忠义,不惹事,不怕事,但若是有人一而再,再而三,欺压在我等头上……有些人和狗一般,只有打疼了,才知道怕人啊!”

李乡绅眯起眼睛,看向林轩,拉长声音道。

“噗嗤!噗嗤!”

老黄打了一个喷嚏,恶狠狠瞪了李乡绅一眼——

关狗什么事?狗咬你了?

糟糕!

黎村长脚下一软,若非李玉兰和黎芳搀扶,只怕要一屁股坐在地上。

三人脸色煞白。

单单一个林轩成为武者,他们都不敢惹了。

现在,还有一个当地地头蛇,欲讨好林家,为林轩出头。

他们黎家,焉能受得了?

“林某明白。”

林轩对李乡绅点了点头。

倒也没有摆脸,但也没有自称“小侄”。

李乡绅与他,倒也没有交恶。

甚至收了林轩山货,让林轩凑足银两,这才敢叩响逐鹿堂的门。

要不然。

以临川县,城内坊市的规矩——

四进六出。

林轩凑足“二十两”,不知要多久。

但林轩心中知晓,这李乡绅眼下对他示好,乃是因为有利可图。

并非真情实意。

林轩既成了逐鹿堂的武者,哪怕仅仅是学徒,一言一行,也代表着逐鹿堂。

在李乡绅这等地主面前,若是软了脊梁骨,那损耗的,却是逐鹿堂的颜面。

“好!好!”

李乡绅对林轩话语却不以为意,反而连连点头道“好”。

他本不是来认亲的,其目的,是拉近和林家的关系。

林轩这般回应,证明,此事已有发展。

林轩看向黎家一家三口。

眼神如冰,眉眼如刀。

但黎芳却迎着林轩目光而上,反而楚楚可怜。

二人这一眼,林轩顿时明白。

自己成为了武者,黎家和林家,局势反转不假。

但黎芳,更是打定主意,不会和自己“退婚”。

这对黎芳而言。

是一桩天大的机缘啊!

“此女心存蟒雀,有吞龙之欲啊!”

“欲壑难填,害人害己。”

“好……既然尔等喜欢玩这些算计,那林某奉陪!”

林轩心中大定,有了决断,而后开口道:

“方才……林某听到,黎老汉所言,若是退婚,害了黎芳姑娘的清白名声……林某觉得,黎芳姑娘的清白名声,倒确实重要……”

话音落下,黎家面露喜色。

黎芳更是窃喜:

“果然,二郎对我,还是深情不减。”

李玉兰更是喜笑颜开:

“好姑爷,好姑爷……筷子都有磕绊的时候,更何况一家人!”

……

林轩声音陡然洪亮几分,朗声道:


清晨的黎村。

笼罩着一股子的山雾。

有人看到村口。

虚幻的黑影,上半身看起来像是跑山猪,但下半身,却有两只人脚行走。

“什么东西?”

“不知道啊,没见过啊!”

不少黎村村民,放下手中的活计儿,面露疑惑,看向村头。

“是山上的妖魔下山了……野猪成精了……豕彘老爷,来吃人啦!”

村里的守村人,天生有些痴傻的二狗子,连连怪叫。

豕彘,便是野猪的雅称。

“瞎说什么呢?”

“老头我活了这么久,什么风浪没看到过,装神弄鬼!”

村头的陈叔讲话哆嗦漏风,但话语之间,却是流露出一股霸气,拄着拐杖,壮着胆子上前。

陈叔的心里,也是颇为害怕。

但他似乎已经感受到,村里的老太太,此刻看自己的眼神,开始透露出崇拜。

那“半人半妖”的怪物,逐渐靠近,穿过了晨雾。

“陈叔,您这是?”

林轩的声音响起。

“林家二郎!是林家二郎啊!”

“大家快看……嘶……好大的一只跑山猪啊!”

陈叔看清来人,苍老的眼睛,瞪得老大,指着林轩,颤颤巍巍喊道。

林家二郎!

黎村村民,纷纷大惊失色。

只见林轩扛着一头硕大的野猪,远远看,便好似一座山一般。

林轩闲庭信步,举重若轻。

而在林轩身边,老黄神俊抖擞。

“这猪……超六百斤了吧?”

“好恐怖的跑山猪啊!简直就是妖怪!”

“这跑山猪,山中哪怕是黑瞎子和山君,都不敢对他下手吧?林家二郎,从山中打了这么一头怪物回来?”

接连不断的惊呼声响起。

所有人被林轩惊掉了下巴。

“二郎呦,你……你是怎么打到这么大的跑山猪的?”

陈叔脸上,露出一丝兴奋的红润,对林轩问道。

“运气罢了。”

林轩轻飘飘扔下一句话,头也不回,大步流星,向着家中走去。

“爹,月妹,我回来了!”

林轩喊了一嗓子。

接着——

“轰!”

雷霆般沉闷的声音响起。

林铮和林月,感觉大地都好似震动了一下,急忙跑出门看。

只见林轩往地上,放着一只硕大野猪。

那野猪的体型,比水牛还大。

青面獠牙,颇为骇人。

尘土飞扬。

一股子山货特有的膻味扑鼻而来。

“老二,你这是……”

林铮面露惊容,指着大野猪,半晌说不出一句话。

“运气好,遇到一头野猪王,放了冷箭,和老黄配合,遛死了它。”

“倒也没花什么气力,爹,你若是得空,去卖了他吧。”

林轩平静说道,抬起头一扫,此刻家中,院子外,已经围满了人。

七大姑八大姨,左邻右舍,伸长脖子,死命往里面瞧。

生怕错过了这种罕见之事。

“我的乖乖……”

林月被惊得说不出话,捂住自己樱桃小嘴。

长这么大。

她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大的野猪。

长见识了。

林铮毕竟是个老猎户,微微愣神,便反应过来。

他自然不会相信林轩的话。

这种体型的跑山猪,在山中,几乎没有敌手了。

哪怕是黑瞎子,亦或者山君(老虎),都不会和这种野猪王搏杀。

有这能耐,还不如抓一些野兔充饥来得好。

在林铮看来,林轩说得轻松,但过程,绝对凶险。

尤其是,林铮看到林轩衣服破破烂烂,心中更加坚定几分。

林铮上前,拍了拍林轩的身子,仔细检查一番。

发现林轩确实没受什么伤,这才放下心来。

而后笑骂道:

“臭小子,以后再遇到这种山货,别轻举妄动。”

“钱要紧,但命,更要紧!”

林轩点了点头,从善如流:

“嗯,爹,我知晓了。”

林铮招呼林轩,回内屋,换一身衣裳。

而后,林铮看到村民扒在墙头,拱了拱手:

“诸位乡里乡亲,我林家世代走山。”

“如今,我家老二,得了山神爷点化,将我一身走山的本领习去,青出于蓝。”

“这是我林家的造化,前不久,小儿还和县城里的武者老爷,称兄道弟。”

“也习得了一些本领,这才有了些许成就。”

林铮话到这里,顿了顿,然后眯着眼睛道:

“大家伙儿,都是聪明人,有些事,知道太多,可不好呦,都散了吧……”

林铮摆了摆手。

山神爷点化?

武者老爷,称兄道弟?

“嘶!”

周围村民,纷纷倒吸一口冷气。

山神爷点化,此事沾上了一丝神鬼志异的怪异。

而武者老爷,称兄道弟,虽不神异,但却让人感觉匪夷所思。

众人自然不信。

可若是不信……

那这超六百斤的野猪,如何解释?

这般恐怖的野猪王,哪怕是三五个老猎手一起上,只怕都讨不到好。

那一身厚重的铠甲,只怕连能虎力的弓手,一箭射在野猪王背上,都入不了皮肉分毫。

在大盛武朝,除却入了武道的武者。

普通猎户等熟悉弓箭之人,可分虎力,上力,中力,下力,四种按照力量划分的弓手。

一石相当于一百二十斤。

虎力弓手,拉弓超一石,已算是神力惊人之流。

但面对这种野猪王,只能望风而逃。

林铮昔日便有一石弓力,也从未猎过这么大的野猪王。

想到这一层。

黎村百姓纵然心里好奇,却也不敢再问。

无论是神灵,亦或者是武者老爷,他们都得罪不起。

正如林铮所言。

知道太多,对他们没好处。

底层人怕事。

“老子英雄儿好汉,老林,你家出龙咯。”

“这种手段,说是黎村第一猎手,也丝毫不为过啊!”

“恭喜老林啊,下辈子,可以享清福咯……”

留下几句恭维的话,村民渐渐退去。

但这件事,对于平静的小山村而言,那便好似重磅炸弹。

可想而知。

茶余饭后,必将成为谈资。

……

林轩换好了一身干净的衣裳。

林铮拄着拐杖走了进来,一伸手,便拿出了一个做工精致的荷包。

“上次的山货,李乡绅收了,二十一两。”

林铮解释说道。

二十一两!

林轩心中一喜。

卖二十一两,对于现在的林轩而言,似乎也不至于惊为天人。

但这可是到手的钱。

若是在城中野栏买二十一两,那么到林轩手上,只有八两四钱。

少得可怜。

临川县如此苛政,林轩似乎看到未来底层人的惨状——

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

“得抓紧摆脱低贱的身份。”

林轩握着二十一两白银的荷包,心中暗道。

“今日你打了这么一只野猪王,加上昨日我去李乡绅家卖山货。”

“你的名头,不多时便会传遍周边村落。”

“德不配位,必有灾殃……金玉满堂,莫之能守……”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呦……”

林铮叹息一句,感慨万分,抽了一口旱烟,而后道:

“如今之计,你若是能寻李乡绅,求其庇护,或许能少些波折,但成为其门客,寄人篱下,只怕你受不得。”

林铮老谋深算,城府极深。

他知道,林轩现在有本事,是好事。

但回过头来说,眼下的世道乱,有本事,也会招人惦记。

远的不说,且说林轩走山而去。

有心怀不轨之徒,胆子一肥,来到家中怎么办?

林铮倒是不怕死,那林月这个女儿家,怎么办?

此事,需考量的地方,尚多。

林轩沉吟了片刻。

父亲对他很了解。

林轩笑了笑,握紧了荷包,而后道:

“父亲,别忘了,石忠大哥,可是邀我去逐鹿堂。”

“孩儿也有把握,区区摸骨,定然奈何不了孩儿!”

“讨一门武者老爷的身份回来,还怕这村中人贪婪之心么?”

林轩面容年轻,眼神坚定。

整个人充满了一股意气风发的感觉。

林铮点了点头。

摸骨,难住了多少人?

远的不说,就说李乡绅,这些年,送了不知多少儿子,侄子之流去摸骨,最终都铩羽而归。

“老二非凡人,能人所不能。”

林铮又想起了那一头野猪王。

这么恐怖的猛兽,普通人哪里降得住?

只有武者老爷有这能耐。

自家小儿子,自从历经生死劫之后,似乎真的有山神爷庇佑。

雄鹰展翅,自己这个做父亲的,岂能阻拦?

……

事不宜迟。

林轩在家中,用了午膳。

林铮提着好酒,再度去寻陈叔,借了牛车。

超六百斤的野猪王,分量实在恐怖。

林铮和陈叔,一残一老,根本扛不上牛车。

林轩展示了一把神力,又惹得陈叔大呼小叫。

而后,林轩带着野兔肉的干粮,便向临川县进发。

至于老黄。

林轩让老黄独自入山。

寻棒槌,做上记号,再打一些山货。

眼下老黄步入二阶,已有化“神獒”的神通,寻常猛兽,被老黄瞧见,便是送人头。

林轩和老黄,一人一狗,倒是可以分工合作。

一个在人类社会闯荡,磨砺自身。

一个在山中寻宝,探寻机缘。

临川县。

逐鹿堂。

“这便是逐鹿堂么?”

“果然……够气派!”

林轩纳了入城税,站在逐鹿堂外,心神俱震,顿感世界观,大受震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