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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里的温度骤然升高,林稷的体力很好,到最后我连喊疼的嗓音都变得沙哑。
“不要……现在说不要,不觉得太晚了吗?”
林稷托住我的脑袋,“你刚才的声音,比作报告的时候好听多了。”
我想打他,胳膊却酸的抬不起来。
等第二天从床上醒来,外面已是正午。
我一边感慨身下的床垫竟如此柔软舒适,一边猜想床头会不会留下一张林稷的金卡,再加上让我滚蛋的留言。
可扭头看到的却是正在旁边看商业计划书的林稷。
“你没走?”
林稷挑眉:“当老板就不能休息了?”
我撑起身体看他,突然乐不可支地笑了。
“傻笑什么?”
“我想……我这算把自己卖了个好价钱?”
我敢发誓,我看到林稷非常不霸道总裁地翻了个白眼。
“多少钱一斤?”
我咯咯笑着,把头埋在被子里。
“别犯傻了,换洗的衣服放在浴室,我下午有个会,这段时间你自己安排,想吃什么就让楼下的厨房做。”
林稷把我从床上捞起来,掐了掐我的脸。
“晚饭一起吃,在家里等我。”
“知道了,老板~”我刻意拖长音调,林稷又翻了一个白眼。
林稷走了,我仰面躺在床上,打开手机邮箱。
找到了那封邮件。
那是一封来自国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
日期是一周前。
其实我早就做好了决定,所以就算林稷没有开除我,我也打算自己离职。
从小母亲告诉我——穷人想出头,就要把自己当成一件商品。
有的人出卖脑力,有人出卖身体。
小时候我没得选,曾天真地以为母亲都是为了我好,不要重蹈她的覆辙。
但后来,我的弟弟出生了。
我才发现原来一切是不同的。
原来商品也分三六九等,我是打折促销的临期品,弟弟却是供在玻璃展柜的博物馆藏品。
他不用饿肚子,不用上舞蹈班,不用时刻保持优雅美丽否则就要被罚跪一整晚。
他只要——按部就班地长大,学习,不需要走什么捷径,因为他们走的,才是真正的捷径。
原来那个女人说得都是错的。
所以,为什么我不能从猎物变成猎人。
最顶级的猎食者,往往以拍卖品的姿态入场。
而现在就像通关后拿到了白金奖杯,和林稷春风一度后,我对整个游戏都开始厌倦。
于是换做我给林稷留下了再见的字条,然后拉黑了手机里所有和我有纠葛的男人,包括那个血缘上的母亲。
就像扯断了所有理不清的乱麻。
做完这些后,我回到出租房,带着早已准备好的旅行箱前往机场。
在国外的日子,我过得简单又自在。
每天早上,我从房间里醒来。
胡乱套上一件宽松的卫衣,头发随便扎成一团,再戴上那副大框眼镜,就直奔实验室。
实验室成了我的第二个家。
生活被简化成了两点一线,住房和实验室之间的距离,就是我全部的世界。
那些曾经的男人们送的礼物,被我一股脑地塞进了角落。
直到我整理储物间的时候,才发现那些东西的价值足以让我在这里毫无顾虑地生活十年。
我笑了笑,浑不在意地扔到架子上。
然而这天——“有人找你。”
实验室门口,意大利裔学弟扒着门框探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