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陆永尚卢玲灵的女频言情小说《年代:开局娶女知青,狩猎威虎山陆永尚卢玲灵大结局》,由网络作家“小扑街”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卢玲灵没有说卢家和白家两家的背景。在他们心中,说与不说一个样,现在都在内蒙那边住牛棚。是生是死,能不能回来都还两说。而卢玲灵不说,陆永尚也不问。好奇是好奇,不过他也知道不是时候。不到五年,南方的大城市就开始摘帽子。十年之内,全国大部分摘帽子工作都会完成。所以,卢家和白家到底什么背景,陆永尚还是挺关注的。倒不是想要借助未来老丈人家的关系。只是,过不了多久,卢玲灵和白文心都将是他的女人。如果白文心生的是女儿,这样的日子还会更长。那两家要都是政策家庭。等见面了。。。可不太好解释呀!他知道的多,担心的就多。而陆永尚自然也不会跟任何人说这些。有私心,也有自保,毕竟是穿越回来的。有了勇气词条的加成,让他有了年轻人的心气。不过其余生活上的琐事,还...
卢玲灵没有说卢家和白家两家的背景。
在他们心中,说与不说一个样,现在都在内蒙那边住牛棚。
是生是死,能不能回来都还两说。
而卢玲灵不说,陆永尚也不问。
好奇是好奇,不过他也知道不是时候。
不到五年,南方的大城市就开始摘帽子。
十年之内,全国大部分摘帽子工作都会完成。
所以,卢家和白家到底什么背景,陆永尚还是挺关注的。
倒不是想要借助未来老丈人家的关系。
只是,过不了多久,卢玲灵和白文心都将是他的女人。
如果白文心生的是女儿,这样的日子还会更长。
那两家要都是政策家庭。
等见面了。。。可不太好解释呀!
他知道的多,担心的就多。
而陆永尚自然也不会跟任何人说这些。
有私心,也有自保,毕竟是穿越回来的。
有了勇气词条的加成,让他有了年轻人的心气。
不过其余生活上的琐事,还需要一点一点的适应。
卢玲灵这边,说了半天才将白文心的情况说完。
她们姐弟和白文心算是一起长大的发小。
白文心平日里也将卢齐当作一个小弟弟一样看待,所以宠爱肯定是有。
但是喜欢却说不上。
而在白文心被抄家之后,她一时接受不了这个现实,就变得郁郁寡欢,心气也没了大半。
再加上生产队那艰苦的工作,让白文心彻底没了心气。
幸好有坚强的卢玲灵照顾,才可以勉强度日。
如今嫁给卢齐,也不过是为了活着,或者说还卢玲灵的恩情罢了。
这一点,不管是卢玲灵还是卢齐,心里全都明镜得很。
不过,这个年代,他们这种身份,能活下来就不容易了。
哪里还会想这些。
“我知道了,你放心吧。”陆永尚听完这些,自然明白三人的不易。
从柜子里翻出一个满是灰尘的水壶,又找了几件母亲遗留在家里的花布棉袄。
这才拎着兔子朝后院走去。
“文心,你们睡了么?陆永尚。。就是我那个。。给咱们送肉来了。”
卢齐昏昏沉沉,连土炕都下不来。
卢玲灵也只能叫白文心。
“嗯,没睡,玲玲,稍等我一下。”
后院的小房内一道有气无力的声音夹在着柴火燃烧的声音中传出。
接着。
白文心穿着单薄的草绿色军便装,打开支啦声不断的房门。
头发不算散乱的披散在脑后。
一看就是刚刚清洗过一般。
白文心打开房门,并不像卢玲灵一样害羞。
抬着头看向卢玲灵身后的陆永尚。
与卢玲灵的小巧可爱,大家闺秀模样不同。
白文心仿佛一朵盛开的娇艳花朵,身材高挑,虽然不施粉黛,但依旧挡不住她骨子里的韵味。
立体的五官,大大的眼睛。
双手轻微地整理着身上的衣服。
这可是她最后的体面。
身上草绿色的军便装是知青下乡统一发的衣服。
与这边女孩子的花衣棉袄大不相同。
只是她的眼睛,宛如枯萎的草木,毫无生机可言。
再加上长期营养不良,让她的脸色有些菜色。
“你好,我应该叫你姐夫?”
陆永尚闻言表情怪异。
他想过第一次见她的场景,或者是害羞,或者是不敢见面。
又或者是满心仇怨。
不过,这大大方方的样子,却是他没有想过的。
“额。。。叫我陆哥就行,这不还没给改口费么!”
此时的陆永尚也变得自在起来。
仿佛白文心身上就有这种魔力,只要她开口,就会让人十分自在。
“文心,这是永尚给咱俩找的衣服,你别嫌弃,要是冷就穿上,还有这刚刚打到的兔子,一会我放到地窖里,咱们慢慢吃。”
“不用,你们别省着,多吃点,放心,少不了你们的肉,地窖里面的菜也随便拿,都是自己家人,别客气。”陆永尚说着便将肉递了过去。
白文心目光在陆永尚两人身上来回打量,单手抱着衣服,另一只手准备接过三只兔子。
只是。。。在拿起兔子的瞬间。
三只兔子的重量绝对超乎了她对自己身体的了解。
一个趔趄,差点摔倒。
陆永尚见状,下意识地伸手搀扶白文心。
手掌相互交织,陆永尚身上的阳刚之气。
让白文心仿佛触电一般,一个激灵过后,急忙朝后面退了一步。
原本还满是死气的眸子中,神采一闪而过。
接着牙齿咬了一下唇角,低声地说了一句:“谢谢哥。”
陆永尚听到这个称呼,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而卢玲灵则嗔怪的看了一眼两人。
虽然早就做好了心理建设。
不过,陆永尚可先是他的男人,之前没有对比,或许还没有发觉有什么感情。
但看到刚刚的这一幕,心里还是有点吃醋的小心思的。
毕竟,她和陆永尚还没有过任何身体接触。
“玲玲,你弟弟怎么样?”
见此情况,陆永尚那还能不明白卢玲灵的心意。
在心中暗自庆幸的同时,急忙开始转移话题。
什么先婚后爱之类的,陆永尚并不了解。
不过,经历过恋爱自由的年代,还是希望自己娶的女人,对自己是有好感的!
而刚刚的情形,不就正好证明了这一点么。
“早早就睡去了。”卢玲灵苦涩的回道:“身子骨太弱,一会野猪肉炖好了我在叫他。”
“多喝点肉汤,也能补充补充营养。”
陆永尚点头,随即就要准备离开。
只是在转身的同时,用余光看到了卢齐翻身的动作,不由得在心中叹了口气。
虽然说拉帮套是迫不得已的决定,不过对于男人来说,还是挺不容易接受的。
“走吧,永尚,咱们先回去,你累了一天,水烧好后也洗一洗。”
卢玲灵拽了拽陆永尚的手臂。
然后小声的继续说着。
“一会我还要回到这边,晚上我还要照顾我弟弟,等咱们扯了证,我在。。。。”
对于这一点,陆永尚很是赞同。
这毕竟不是后世。
一回生,二回熟,三回浴室打皮球。
没有扯证就搬来这边,也是因为在知青点过得太苦了,那寒冷的环境,卢齐根本扛不了几天。
但是,心里那道枷锁,还是要等到扯了证后才能打开。
而陆永尚也有着自己的小心思。
他是相信卢玲灵嫁过来的那颗心。
不过。。。。
要是提前就干了那个事情。
万一被谁举报到林场说自己耍流氓。
就算卢玲灵说是自己同意的。
但在这个年代,也是扯不掉的罪名呀!!!
土坯房的大屋。
爷爷温暖的土炕上。
一个自己钉的纯实木小方桌摆在上面。
方桌中间一大盆热乎乎的小花栗子肉,冒着让人上头的香味。
野猪肉一旁,一小碟子炖大鹅肉相比较而言显得异常可怜。
狗蛋看着鹅肉,一直不好意思地挠头笑着。
面对二婶子抠搜的本性。
他这个当儿子的实在是不知道怎么说才好。
就这四五块大鹅胸脯肉,还是他拼命抢来的。
肉汤炖好。
卢玲灵端了一小盆汤,只是夹了几小块肥肉,就回到了她们的小房子里。
狗蛋也在汤熬好后迈着大步走了进来。
兄弟二人又忙前忙后了十几分钟。
爷孙三人这才坐上了炕桌。
“吃吧,小崽子们,还等什么呢?”
陆老爷子滋溜了一口热乎乎的肉汤,满满的都是幸福的感觉。
他这个年纪,一顿饭也吃不下多少东西了,不过老人都是喜欢看自家的孩子大快朵颐。
狗蛋闻言,直接夹了一大块野猪肉。
连带着肉汤,哼哧哼哧造了起来。
陆永尚跟着夹了一筷子,放入口中。
经过最简单的烹饪与大铁锅的焖煮。
猪肉的香味完全被激发了出来。
因为这时候,家里烧的柴火有一部分是松树。
肉汤的味道中还有一股子淡淡的松香,掩盖住了野猪肉上的腥臭。
不得不说,还是没有污染,原生态的味道好呀!
看着筷子都要伦冒烟的狗蛋。
陆永尚无奈也加入了抢肉大军。
吃饭的时候就是这样,有一个人吃饭又快又香,就会带动其他人吃的更多。
陆老爷子见状,笑眯眯地看着两个大孙子。
就这些野猪肉,在整个林场,除了厂长家,也就他们陆家敢这么吃。
随便一大块子,都是一个工人一年能分到的肉量。
别说过年了,就是大喜的日子,顶多就放一点猪油借味道。
陆老爷子吃了几口大鹅肉,刁起烟斗就算吃饱了。
起身走到挂在墙上的两个木板子旁。
这是最早的挂墙柜子。
木板子上铺上报纸。
一般老人家都会把被褥叠好放在上面,既干净又整洁。
这种都是纯实木的木材,没有甲醛的危害,上面都是淡淡的清香味道。
掀开上面已经泛白的绸缎子布料。
老爷子伸手朝里面摸去。
不一会,一个铁盒子被老爷子拿了出来。
对着满口是油的两个孙子晃了晃。
“爷爷,这是啥呀!你这是藏了什么宝贝。”
狗蛋没心没肺的问着。
陆永尚见状想到了什么。
前世他走之前,老爷子也是在这个铁盒子里给他拿出的钱与粮票。
而在之后的印象,就是听狗蛋说,三叔一家三口,为了争夺老爷子的家产,在爷爷去世后,找到这个铁盒子就跑了。
就连老爷子的葬礼都没来参加。
后来二婶子去找林场主任帮忙讲理,老爷子的家产需要平分,三叔家最后也只拿出了三十块钱,交给二婶子,平息了二婶子的怒火。
所以,这个铁盒子里到底什么,就连强如二婶子,都不知道。
“狗剩,来你去柜子里将那瓶供销社买的白酒拿出来。”
老爷子重新做回到炕上,略带严肃的说道。
陆永尚闻言,起身去找,老爷子平日里喝的最多的是隔壁林场自己酿的酒。
便宜,难喝,满满的劣质酒精的味道。
而这个供销社买的白酒。
价钱不贵,一瓶也才八毛钱,只是需要排队,一般一个月只有一天有货,东北的老爷们就算家里过不下去,也愿意喝两口,这就导致,白酒供不应求,买不到可就需要等到下一个月了。
而这时最贵的茅台也才七块钱一瓶,只不过,普通的白酒凭票购买,而茅台可是要找县里主管供销社的社长批条子的。
那价值,一下子就上来了。
这个时候,谁家办事能拿出一瓶茅台摆在上面。
就是不喝,也足够有面儿。
陆永尚找出白酒,给陆老爷子倒了半暖瓶壶盖。
用半碗热水给白酒温上。
暖瓶壶盖是铝制的,导热快,这时候的人在自己家喝酒都用这个。
直到后世,不少老的林场人依旧保留着这个传统。
老爷子见状,满意地点了点头,“狗剩,你马上就成家了,你也给自己倒一碗。”
“那我呢?”狗蛋迫不及待的问道。
“你消停的!等你成家了在喝。”
狗剩看着那满是酒花的白酒咽了咽唾沫。
平日里他们兄弟俩也会偷偷喝白酒。
不过那都是散白,辛辣无比,也就只能解解馋。
见陆永尚倒满一碗。
老爷子才打开铁盒子,拿出一沓子大团结。
然后从铁盒子最后面掏出两张票子。
数了一下。
顺着桌子推给陆永尚。
“大孙子,你是我亲手带大的,你什么秉性我也知道。”
“不过,我还是要多嘱咐你几句。”
老爷子抽了一口旱烟,不慌不忙地说道:“卢玲灵家的成分你也别多想,这跟她没关系,她是一个好姑娘。”
“咱老陆家也不看重这个,只要能踏踏实实过日子就行!”
“下午小丫头过来,安排好自己的住处,就来前屋帮着我收拾。”
“忙前忙后的也没有一句怨言。”
“别看她拖家带口,但你俩要是好好干,好日子都在后面呢。”
陆永尚感受着话里的温度,眼眶微微湿润,许多话藏在嘴边说不出口,只能不住的点着头。
“我这大半辈子,也没有攒下什么家底儿。”
“你爸妈没得没,跑的跑,但这结婚,也不能亏待了孙媳妇。”
“三大件咱家是凑不齐了,只有缝纫机票和自行车票。”
“这你都拿着。”
“还有那五百块钱,是给你们小家的过日子用。”
“等忙完这段时间。”
“在打上几个大货。”
“挑个好日子,再给你俩风风光光的办上一办。”
“也算是我给你爸有个交代了。”
看着爷爷举杯喝了一大口。
眼泪快要忍不住的陆永尚拿起大碗咕咚咕咚就剩个碗底。
白酒的滚烫流入胃里,让他感受着生活的真实。
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
谁家结婚能办的齐三大件?
就是有台缝纫机都算很风光的事情了。
而这整整五十张大团结。
可是老爷子半辈子的积蓄!
在林场办一场风风光光的婚宴,顶天也就二十张大团结!
剩下的去买自行车和缝纫机,多多少少也能剩下点。
还没等陆永尚继续感伤。
狗蛋嘟囔着脸。
一脸怨气的说着:“哥你变了,之前喝酒都会给我留点的。。。。”
“果然男人一要结婚就变坏。。。。”
大黄不像黑子。
鼻子没有那么灵敏,只能在陆永尚四周,贴着地,找寻兔子的味道。
初雪后的野兔有一个习惯。
就是出门觅食是怎么出去的,就会按照远路返回。
不管在外面蹦哒了多久。
总会沿着自己的脚印在走回来。
而抓野兔也简单很。
只要在野兔的脚印上,设置几个铁丝围起来的那种圈套。
野兔路过的时候,钻进套子里。
套子就会直接锁紧。
越挣扎勒的越紧。
老爷子让大黄跟着,就是为了抓野兔的。
黑子纯粹就是保护大孙子。
根本没想让黑子去追小黄毛。
兄弟二人手里握着柴刀,沿着黑子的脚印朝着山里走去。
不过,凡是有大黄等待的地方,兄弟二人都会下几个套子。
黑子也时不时的回头,不会将兄弟二人拉下去太远。
至于两条狗为什么不叫。
一般训过的猎犬都有个习惯,只要进入大山。
除非发现猎物,否则不会开口。
而叫的越急促,则证明猎物越大。
“汪汪汪!”
不远处的黑子突然发出一声低声却急促的声音。
大黄也不在四周转悠,急忙回到陆永尚身前,随时保护他兄弟俩的安全。
“黑子叫了!这么急促,这是有大货!要开哐了!”
狗蛋闻声兴奋起来。
而真正许久没有上过山的陆永尚也感觉这个叫声确实不常出现!
“哥!我先过去,你这身子刚好,就站在我身后就行!”
陆永尚耸了耸肩,没在意狗蛋的说辞,领着大黄,迈着大步跟上。
毕竟只凭双眼看起来,狗蛋确实比他胖许多!
就二婶子那泼辣的性格,不知道有多少好东西偷偷的进到了狗蛋的肚子里。
砍刀下意识的举到身前,只是刚走过了眼前的小山包,就看到三五头小黄毛在灌木丛中若隐若现。
而在小黄毛的四周,分明有个体型很大的野猪,嘴巴上的獠牙都快有一手之长了!
“我去!这是大野猪吧!哥!那几个知青撒谎呀!”
狗蛋猫在树后,有些胆怯,还有些愤怒的说道。
这大野猪,一看就不好惹!
公野猪的领域意识很深。
这一看就是初雪刚下,还没有来得及走进深山的野猪一大家子。
只凭着两把砍刀,黑子和大黄,还有自己后裤腰的弹弓。
肯定是不够用的!
特别是发现看到的和知青说的不一样的时候。
狗蛋如此憨憨的性格都感觉到愤怒。
这种藏着掖着,不说实话的行为,会让不少没带狗上山的村民受伤的!
“知青那边先不急,狗蛋,一个大野猪,敢不敢试一试!”
“小黄毛不用怕,只要套下的合适,就算大野猪也绝对可以耗死它!”
“下套?”狗蛋皱着眉头,思考起来。
都说老陆家的孩子,下生起来就会下套。
从小就跟着陆老爷子在山林溜达。
包括那个偷奸耍滑的三弟,都是下套的高手。
只是陆老爷子跟陆永尚说的更多,教的也不只是下套子这一种。
陆永尚见狗蛋半天没说话,也有了退缩之意。
指着对面的山脊说道:“如果没有下雪,肯定不行,而这刚下了雪,加上松枝地的松软,大野猪奔跑会比平时更加消耗体力!”
“对面山脊是这野猪群进深山的必经之路。”
“让黑子在这边看着,我们去那里用灌木摆上个迷魂阵,绝对能套住那个大野猪!”
“干了!”狗蛋大手一挥,“可是,大哥,啥是迷魂阵呀?”
“你不知道啥是迷魂阵,你这么激动干啥?”陆永尚轻扯嘴角。
“我不知道,大哥知道就行呗,反正听大哥的准没错。”
这个憨货,小时候就是自己的跟屁狗,偷鸡摸狗啥的,只要是自己的指挥,就是老爷子的猎枪都敢偷出来玩。
这么多年也一直没变过。
“行吧,跟我走,黑子和大黄留在这哈,小点声,大野猪耳朵灵敏的很。”
说是迷幻阵,其实也没那么复杂,野猪群每到冬天,都会到深山找集体,从一个小团队到几十只甚至上百只的大群。
而不远处,半山腰儿的石头砬子就是他们的必经之路,只要用灌木将大部分的路堵住,剩下能走的路多下几个套,总会有一个能将野猪套住。
而野猪套与兔子套可不用。
兔子套在空中,套得是兔子的脖子,野兔越是挣扎,套就会勒的越紧,从而窒息而死。
而野猪套得是脚,就野猪那粗壮的脖子,就是后世的钢丝套,都不一定能让他窒息。
套野猪,套住脚,剩下的就是不断的消耗体力。
等到野猪定了窝,才可以缓慢的靠近,用绳子绑住嘴,继续逗一会才行。
四百多斤的大野猪,就是累到没力气,最后的反击都可以伤到人。
很快。
兄弟俩在陆永尚的指挥下在山脊出下好了迷魂阵和套子。
这才绕了一个远道,找了回来。
看到陆永尚的身影,大黄摇着尾巴跑了过来。
而黑子则一直竖着耳朵在不远处警戒。
两人擦了一下鬓角的汗水,这才对着黑子吹了一个口哨!
瞬间!
“汪汪汪!”
“汪汪汪!”
黑子和大黄的声音先后叫了起来。
陆永尚和狗蛋也扯着嗓子喊了起来。
而看着野猪群有了动静,黑子和大黄才朝着野猪那边冲了过去。
这叫叫阵,也叫壮势!
带枪的可以开枪。
不过这个年代子弹比较贵,每家过的都不富裕,大部分都是靠着嗓子喊。
其实哪种方式都可以,只要让野猪群感到危机,选择跑路就够了。
要是冷不丁的到野猪群身边才出声。
就野猪那直来直去的脑子,第一个想法肯定是用他它的大牙拱死你!
此时。
听到叫声的那个大野猪,与陆永尚说的一样,在用鼻子拱了几下小黄毛后。
“盼儿!!”
一声尖叫,就顺着小路,朝山脊那边跑去!
其余四五个不大的小黄毛,也知道遇到了危险。
跟在大野猪后面,也不管前面有没有同伴。
几了咕噜,横冲直撞的低头朝前面冲去!
而有一只小花栗棒子被后面的小黄毛撞歪了方向。
竟然朝着兄弟二人的方向,低头撞了过来!!
“危险!二弟!上树!!”
“大哥!危险,你先跑!!”
手斧,砍刀,匕首轮番上阵。
狗蛋终于将大野猪收拾完了。
下水和猪头扔到石头砬子上。
剩下的猪肝又喂给了黑子和大黄。
既然不打猎,就要给猎狗喂饱,这样猎狗才会誓死跟随。
如果,还要继续打猎,那也只能喂半饱。
这一点狗和人都一样,吃饱后都会偷懒。
两人用木棍扛着处理好的肉。
在下山的路上,大黄和黑子又叼了三只兔子过来。
兔子肥肥大大。
不过看状况,应该是被大黄总对它吼从而气死的。
其中有一只身野兔身上的套子都没套实。
野兔的气性是很大的,家养的兔子反而差一点,但就是这样,家养的兔子也容易被气死。
不得不说,就算是土狗,也有它自己的狩猎方式。
“哥,猪肝真好吃,你不来点?”
狗蛋走在前面,一口窝窝头,一口带有松油香味的猪肝,吃的异常开心。
两人身体都很强壮,这快三百斤的重量,对狗蛋来说有点难度的。
山路和土路还不一样。
陆永尚虽然被系统加持过,但是在山里独自扛着这些肉回家。
也不是一件容易事。
而自己这个弟弟,别的不说,是真的好用!
至于那个三弟。。。。
陆永尚想到这摇了摇头。
“你吃吧,老爷子这个点应该做好饭了。”
“爷爷还能做啥?一会我先把肉都给你送过去,再回家偷点大鹅肉,咱俩烤点野猪肉,在烤个兔子,还有炖大鹅!哎呀妈呀,那也太香了,赶上过年了都。”狗蛋走在前面,想到吃的,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
而陆永尚听完,意味深长的问了一句:“你的意思是肉都给我扛回去?”
“要不然呢?咋的,你还想送给哪个黄花大闺女?”
狗蛋没心没肺,但陆永尚可不能这么干。
亲兄弟还明算账呢,这野猪肉自然也是要分一分的。
这一次回来,带着前世的记忆。
又有系统的加持,就算不做什么大事,也不能像之前那么浑浑噩噩。
在八十年代来临之前。
私下交易并没有开放,所有的都是公家的。
也只有打猎才算得上最稳定的收入来源。
何况,马上还会有一个小媳妇在家等着。
自己总要找一个靠谱的伙伴。
狗蛋就很不错!
所以有些话要提前讲清楚。
念及此处。
陆永尚随即开口:“这一次的肉还是要分一分吧,你回家也好有个交代,包括以后咱们上山,咱们山里那套分肉法太复杂,咱俩亲兄弟,就咱自己定,一人一半,你看咋样?”
“一人一半?”狗蛋被惊的站在原地。
“赶紧走!别磨叽!”陆永尚踹了狗蛋屁股一脚,“咋的你不满意呀?”
陆永尚是故意这么说的。
这个二弟憨憨傻傻,和他与老爷子特别亲近。
家里一有好东西就往爷爷家偷摸送。
如果不这么说,他是绝对不会收的。
“啊?我可不嫌少!我是嫌多!”狗蛋挠了挠头,“我妈啥样你也不是不知道,只进不出,还总往娘家拿东西,这要是拿回去一半,估计我爹都吃不到,还要去爷爷家蹭。”
“那二叔就来呗,这事就这么定了!”陆永尚一锤定音,然后继续劝道:“那可是你姥姥家那边,送就送呗,二叔来老爷子这也没什么不好。”
“而且,你妈对你是真的好,这话让你妈听到,要多伤心!”
二婶子泼辣霸道,但人没有坏心眼子,对狗蛋也是真的好,只不过娘家是农村的,也就是三部落前面生产大队的,家里实在是太穷了,一大家子十几口人不靠着二婶子接济,有时候饭都吃不上。
狗蛋对那边态度不好,也是因为那边的孩子在小时候总抢他的吃的,他本来就能吃。
每次还手还会被二婶子打屁股。
久来久去,狗蛋就只跟这个会给他分窝窝头的陆永尚最亲了。
“行吧,大哥,我都听你的。”
狗蛋一口答应下来。
陆永尚在后面笑了笑,然后继续给狗蛋说这分肉的规矩:“这个肉,咱俩虽然是一人一半,但我们要分出来三份,小花栗子咱俩就一人一半,一会就剁了。”
“另一份就分这个大野猪,如果路上有人过来打招呼,咱俩就主动给人割一块。”
“毕竟现在谁家都不容易。”
“如果回到家,这一份还有剩余,你回家的时候顺道给李傻子送去。”
“明白不?”
“这个我懂!”狗蛋笑着回道:“这些老爷子都跟你讲的时候我也听了,老爷子算是半个猎户,平日里领着工资,打的猎物,一大半都要交给林场,剩下的一小部分才可以拿回家里。”
“这样分,除了家里实在揭不开锅的,会来咱家里讨要一点野猪的边角料,其余人都不会要的。”
“而李傻子....小时候山里着火,他最先发现跑回来通风报信,摔伤了脑子,这算是我们靠林子吃饭的人有恩,每次下山都会送去点吃的。”
“我老娘那么扣,上山采野菜,每次都会送去点。”
陆永尚嗯了一生,接着就督促狗蛋加快脚步。
这个年代就这样,老一辈都认识,谁家过不去了,都要出手帮衬着点。
特别是李傻子这样的。
一般会叫村子里这种痴痴傻傻的那个人为守村人,或者是守山人。
原因是因为给村子里挡了灾才会变傻的。
陆永尚不知道其他村是什么样,不过李傻子却真的是这样。
只是,有些村子里的这种人,碰不到好的村民,也不像李傻子这样活的长远。
“对了!狗蛋,有空跟二叔说一声,我这边订婚了,等把证扯回来,估计就要快了。”
“是前村的知青。”
“你回家别忘了。”
“啥!!!”狗蛋闻言直接将扁担扔到地上!
“你这掉个冰窟窿不仅力气大了,还能讨个媳妇!!”
“还是知青!”
“就见男知青娶咱们村子的姑娘了!一个都不给咱们剩!也没见过知青嫁这的呀!”
“大哥!你快带我去那个冰窟窿!”
“我也掉进去一次!!!我也要取知青!!”
.......
石头砬子,半山腰暴露出来的石头地,一般很难爬,不过那里是东北的一种特产,松茸喜欢生长的地方。
“二婶子,大鹅真不用赔了?”
“你这第一天看到你侄子媳妇,怎么也要拿一半鹅出来解解馋呀?”
二婶子这一幕,陆永尚提前就猜到了。
也没有跟二婶子说他已经和狗蛋商量完如何分肉,反而是一脸笑眯眯的要着东西。
二婶子说的就是林场分肉的规矩。
如果陆永尚带枪了,则猎枪也能分一份肉。
而这就是陆永尚一直不讨厌二婶子的原因。
泼辣是泼辣,不过,二婶子这个人心眼好,还讲理。
如果自己家有事情,帮亲不帮理能做到极致。
这个品质,在这个年代的妇女身上就很少见了。
“这个。。。。行!”
二婶子提起大鹅就面露难色,毕竟大鹅在她心中真的很珍贵,那一天一个鹅蛋的产量,对她家来说可是大补之物。
“今天是不知道侄媳妇来,要不怎么也不能空手不是。”
听着两人一口一个侄媳妇的叫着,卢玲灵有点不好意思,不过她也特别喜欢陆家的氛围,并没有多解释什么。
“好了,二婶子不逗你了,什么分肉的规矩,咱一家人不讲这个。”
“我和狗蛋已经商量好了,这一次包括以后打到的猎物都一人一半。”
“只是这兔子,这一次不能分给你,卢玲灵带着弟弟和弟妹一起来的,都是大城市来的知青。”
“在林场前面生产大队吃得也不太好,刚来老陆家,我打算把那三只兔子送过去。”
二婶子听到一人一半,哪还在意只有一点肉的兔子!
野兔肉是好吃,不过,和一半大野猪,一半小花栗子比起来。
那可差了不少!
“永尚,一人一半行!!”
“你这小子够意思!二婶子没看错你!等你和侄媳妇结完婚,你就放心!有二婶子一天,就不能让你媳妇吃一点亏!”
二婶子拍着胸脯保证!
当然,陆永尚等的就是这句话。
在林场中,知青与坐地户的关系还算和谐。
工分值钱,赚的也多。
平日里伙食还算不错,林场主任事儿也少,知青们在这里呆得还算自在。
而生产大队则不是这么回事了。
威虎山这边本就是山区,土地比较少,再加上那边日子过的也不容易。
那边的知青和生产大队早就产生了不少矛盾。
有耍小聪明的知青还总和林场情况做对比。
这个年代,知青偷偷给京都写信,去县里知青办公室闹的,都是生产大队的知青。
而卢玲灵姐弟三人就是从生产大队调过来的!
这是多少那边知青梦寐以求的事情!
要说卢玲灵之前知青点的同伴不来家里找事,那就有鬼了!
不过,有二婶子在。
就算知青都来闹事,也占不到半点便宜。
爷孙几人将大野猪和小花栗子对半分开。
接着就目送满脸笑容的二婶子与狗蛋满载而归地回家去了!
“狗蛋多拿走的那些,是给李傻子的?”
陆老爷子都这个年纪了,什么事没见过。
看着卢玲灵拿着小花栗子的肉去清洗。
便走回屋里,问了一句。
“嗯呢,放心吧爷爷,你之前讲的我都记得。”
“行!你小子有你爹的影子了,快去陪你新媳妇吧!”陆老爷子笑的开心,“这才半天没见,看你的眼珠子都被勾跑了。”
陆永尚不好意思的嘿嘿笑着。
卢玲灵没来也还好,如今就在眼前。
这个前世就是老光棍子的陆永尚,看着那道曼妙身影,哪还能不多看几眼?
拿起引有为人民服务字样的大茶缸子咕咚咕咚喝了几大口水。
从木棍上取下三只野兔,就与卢玲灵一起处理起来。
给野兔扒皮,可比给野猪扒皮简单得多。
陆永尚三下五除二处理完三只野兔。
用葫芦瓢舀了一大盆水,就将野兔扔了进去。
陆家的院子里是有一个压水井的。
就是那种,用一瓢水浇上去引水。
疯狂的压动压水井的铁把。
引出清凉的地下水。
平日里都是随用随压。
只是已经快要入冬,所以才用大缸存一些水。
否则,每次压水的时候,都需要用热水浇一下。
而处理野兔。
如果抓的时候,就给野兔扒皮放血,则就可以省略了这步骤。
不过,这么长时间,野兔的血液早就渗入到了肉里。
如果不泡一泡,肉质也没有那么好吃。
“玲玲,你休息下,还是我来吧。”
“你弟弟和你朋友觉得后院怎么样,火炕能烧热乎么?”
陆永尚还不好意思叫弟妹,拉帮套这种事情,不管对于谁来说,都会犯难。
就是本地人这么做都会被人嚼口舌呢。
更别说这几个大城市来的知青了!
不过,不管是哪里的人,人丁兴旺这都是天大的事,家里人少是会被欺负的。
特别是只生了一个女儿,东北这边还好,有些地方是会被说成吃绝户的!
“啊!不用,不用,我来就行,在生产大队的时候,我就帮他们做饭来换一点粮票,这些都会做的。后院也还好,比在知青点强好多。”
卢玲灵说这话,手上的动作也没有停下来。
或许是家里当姐姐的成熟都早一些,这种懂事干活的样子还真让陆永尚心疼。
“别,这水透心凉,长时间用凉水,对女孩子身体也不好。”
“这种活就我来做,你好好休息几天,最近刚下雪,山路不好走,林场的知青也都休息了,你也不用着急去报道。”
“既然你愿意跟着我,会肯定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的。”
“明天要是天好,我就带着你去找主任,咱们扯个证,我在跟他说一说你们三人工作的事情。”
“这么快?”卢玲灵闻言,面露惊色。
“难道你后悔了?”
“不是!不是!你不后悔就行,我就是有点。。。。”
卢玲灵越是害羞,陆永尚心里越是高兴。
这种害羞可和后世商k,洗脚城那些只要问到,就是第一天上台的服务员可不一样。
眼底的那份娇羞可是装不出来的。
两人互相配合地将处理完的野猪肉下锅,只是放了一点粗盐。
什么调料都不加。
就这么盖上了锅盖。
这个时候,兔子的血水也泡得差不多了。
陆永尚将卢玲灵拉到一边,问:“这兔子肉是在这做好,和野猪肉一起送过去,还是现在我就陪你过去?”
经过这一会的相处,卢玲灵明显开朗了许多:“现在,你就陪我送过去吧,正好见见卢齐和白文心。”
白文心,这个名字还挺好听,陆永尚心里想着。
而卢玲灵的话还在继续。
“那个,毕竟以后需要干那个。。。卢齐和白文心一时之间还有点接受不了。”
“你先别着急好么。。。白文心脸皮薄。。。”
“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