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林凡林书盈的女频言情小说《重生后,真少爷回村带妻女发家致富林凡林书盈最新章节》,由网络作家“软烧龙虾”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你......你怎么来了?”屋内,气氛有些凝固。门口,林凡气喘吁吁,浑身湿透,略带着些许紧张,朝着屋内张望,样子有些狼狈,但眸光却格外明亮。林书盈愣愣的盯着他,眼里有些意外。她抿了抿唇,轻声开口问了一句!结婚快五年了,林凡每次回家基本上都是半夜。林书盈知道,他讨厌自己,讨厌巧儿,看不上爸妈,他希望回到自己的亲生父母身边。所以,她从不过问林凡在外面做什么,林凡也很少过问家里的一切,很少关心自己和巧儿的身体。虽然每天都睡在同一个屋檐下,但却如同两个相逢陌路的旅人,各自生活在各自的世界,离得很近,却不会有什么交集。看着眼前冒着大雨,闯进家里的林凡,意外的同时,林书盈也有些紧张。她不知道林凡要做什么,但反常的情景,总归是让人有些不安,这是...
屋内,气氛有些凝固。
门口,林凡气喘吁吁,浑身湿透,略带着些许紧张,朝着屋内张望,样子有些狼狈,但眸光却格外明亮。
林书盈愣愣的盯着他,眼里有些意外。
她抿了抿唇,轻声开口问了一句!
结婚快五年了,林凡每次回家基本上都是半夜。
林书盈知道,他讨厌自己,讨厌巧儿,看不上爸妈,他希望回到自己的亲生父母身边。
所以,她从不过问林凡在外面做什么,林凡也很少过问家里的一切,很少关心自己和巧儿的身体。
虽然每天都睡在同一个屋檐下,但却如同两个相逢陌路的旅人,各自生活在各自的世界,离得很近,却不会有什么交集。
看着眼前冒着大雨,闯进家里的林凡,意外的同时,林书盈也有些紧张。
她不知道林凡要做什么,但反常的情景,总归是让人有些不安,这是人的天性。
林凡没有说话,而是深深吸了口气,紧绷着的身子慢慢放松了下来。
还好,巧儿还在,她还在......一切都来得及!
见林凡不说话,只是眼眶微微泛红,一脸莫名的盯着土炕上的巧儿。
林书盈眉眼跳了跳,侧身挡在了巧儿面前,有些慌张道:“你......你想做什么?”
这年头,重男轻女的观念还根深蒂固。
尤其是乡下人,都希望自己能生个儿子,替家里传宗接代。
生了女儿,很少有会在意,毕竟女儿是要嫁出去的,将来是别人家的,是外人,所以这年头,卖女娃,虐待女娃的事比比皆是。
林书盈一直觉得林凡不喜欢自己,不喜欢巧儿的其中一部分原因,可能是因为自己没有给他生个儿子。
不过好在,之前林凡虽然从来没有在意过他们母女俩,但也没有什么出格的举动。
可以现在......林凡的眼神和举动实在是反常,林书盈生怕他要对巧儿做出什么来。
“我......我来带巧儿走!”
林凡望着眼前一脸不安看着自己的林书盈,莫名心里一痛!
林书盈其实生得很好看,记得她刚嫁给自己的时候,脸上细皮嫩肉的,丝毫看不见乡下人的粗糙和黝黑,脸上也经常带着明媚的笑容。
可现在......她就那么俏生生的站在那里,穿着一身破旧的满是补丁的布衣,脸上满是疲惫,眉宇间带着化不开的愁绪!
下身,洗的发白的牛仔裤下踩着一双破布鞋,左腿小腿粗鼓了一圈,林凡知道那是她腿受伤,随意缠了些布料!
她......本该是自己最爱,最亲近的人,自己霸占了她的青春,此刻,她却在自己面前露出这般惊慌局促的神色。
这让林凡不禁心里一痛!
望着眼前这张从无数次出现在自己梦中的朝思暮想的容颜,林凡再也忍不住快步走了过来,一把握住了林书盈的手!
“你......你......”
林书盈本能的向后瑟缩了一下,下意识的想要抽回手。
但林凡的大手,像是铁钳一般,紧紧的把她纤细的手掌箍在手心里。
她越发不安的咬唇看着林凡,结巴着想要开口说些什么。
林凡深吸一口气,低头望着林书盈,脸上仿佛带着无尽的温柔,轻声开口道:“你和巧儿,跟我一起走!”
林书盈挣扎了一下,想到某种可能,忽然慌张的开口道:“你......你想干嘛?巧儿也是你的女儿,你怎么忍心卖了她?”
“你是不是缺钱花,你......你跟我说,我帮你凑钱,不要,不要丢掉巧儿!”
望着一脸哀求看向自己的林书盈,林凡顿时有些无措!
他赶紧摇头,一脸紧张道:“你......你别误会!”
“巧儿怎么说也是我的亲骨肉,我怎么舍得卖了他?我是要带你们去医院!”
“去......去医院?”
看着眼中满是认真之色的林凡,林书盈神色有些恍惚。
“对!去医院!”
林凡一脸肯定的点了点头,而后用满是担忧的语气道:“巧儿发烧了,不去医院会出事!”
林书盈愣愣的望着眼前的林凡,只觉得自己是不是出现幻觉了。
他......居然知道巧儿发烧了,居然会担心巧儿?
虽然心中对林凡突然间的变化有些迷茫,但林书盈还是下意识的开口道:“不要紧,我已经给巧儿擦过身子了,应该要退烧了!”
林凡摇了摇头,用不容置疑的语气开口道:“不行,巧儿这次发烧有些不同寻常,必须去医院!”
话音落下,他又看着林书盈,重重道:“你也去!”
“我?”
林书盈不明白林凡的意思。
林凡低头看了看林书盈的小腿处:“对,你也去,你的腿受伤了,必须去医院治疗!”
林书盈的神色有些恍惚,一时间都忘了开口。
他说......让自己去医院?
他是在担心自己吗?
可是......为什么?
他不是从来都不在意吗,他不在意这个家不,在意自己,也不在意巧儿,他心心念念的,是只想回到自己的亲生父母身边去。
为什么出去了一趟,冒着大雨回来以后,好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到底发生了什么?
“好了,别愣着了,帮巧儿找两件衣服,我现在就带她去医院!”
不等林书盈作答,林凡已经起身把巧儿抱了起来,开口催促着她。
林书盈回过神来,犹豫了一下,还是咬牙点了点头。
“好,去医院也好,我......我就不去了,我不太方便!”
虽然不知道林凡为什么忽然有了这么大的变化,但他既然想带巧儿去医院看病,林书盈也没理由拒绝。
林凡明白林书盈是什么意思。
他怀抱着睡的迷糊的巧儿,指了指小门外:“不行,你也去,我向表嫂借了单车,不用你走着去。”
林书盈抬眼望去,透过淅淅沥沥的雨水,能看到外面确实停着一辆老式的二八大杠。
她张了张嘴,还想说些什么,林凡却直接打断了她。
“我抱着巧儿,本就不太方便,还下着这么大的雨,总要有人坐在后面给我和巧儿遮雨吧,巧儿不能淋雨,要是感冒加重了怎么办?”
这句话,打消了林书盈最后一丝顾虑。
她叹了口气,还是微微点了点头。
“好吧,那我也去。”
林凡没想到自己居然不小心触碰到了林书盈的腿根儿,于是下意识的飞快缩回了手,面上有些发烫。
一旁的林书盈也是耳根通红,神色有些不自然。
两人说是夫妻,但只同房过一次,而且还是在林凡醉酒之后。
所以即便林凡两世为人,但在男女之事方面,其实也是很陌生的。
结婚这么些年,两人之间形同陌路,别说是有什么亲昵举动了,就连话都很少说。
所以这二人之间,某些表现,还真像是刚认识的大姑娘,大小伙子一般扭捏羞怯。
“老三,书盈,时候不早了,都累了一天了,早点休息吧。”
好在,刘春莲的声音传来,打破了二人之间的尴尬气氛。
她把林凡带来的那些野蘑菇和那两只野鸡包好,放在了病房床下。
又把林凡从家里带来的一些其他生活用具收拾了一下,这才转过身来慈爱的看着两人。
林凡闻言,趁势一轱辘从床上爬了起来,挠了挠头看着刘春莲道:“妈,你和书盈睡床上吧,我打地铺。”
病房就这么小,打上地铺,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找不到,自然不支持两个人都睡地上。
好在林书盈身下的病床不小,挤一挤还是能再睡个人的。
刘春莲闻言,摆了摆手,笑着道:“你出去忙了一天了,晚上正该好好休息,你和书盈去床上挤一挤吧。”
想起刚刚的旖旎一幕,林凡赶紧摆了摆手,扶着刘春莲把她拉到了床边。
“妈,我记得你不是有风湿病吗?一到天冷点就腿疼。”
“这两天下了雨,地上这么潮,打地铺你受不了的,还是你跟书盈挤一挤吧。”
刘春莲还想再说些什么,林凡直接打断道:“妈,床上还有孩子呢,你和书盈个子不大,挤一挤正好。”
“要是我也挤病床上,我们三个人怕是一个不注意要掉下去了,好了妈,快休息吧。”
“你不用担心我,我还年轻,身子壮实,没你想的那么脆弱。”
见林凡一脸的关心之色,刘春莲心中顿时一阵暖意涌过。
她没想到老三还记得她有风湿病这回事。
这些年,林凡一直对家里不闻不问。
她嘴上虽然不说,但心里还是挺失落的。
毕竟林凡虽然不是他们亲生的,但是从小被收养,那也是实打实的十几年的感情,不是亲生胜似亲生。
如今,眼看着养了这么多年,付出了心血情感的孩子长大了,却和他们当父母的形同陌路,甚至心生怨恨。
她如何能不难过心痛?
这次来医院,本来是担心女儿的身体,过来照料,却没想到还有这样的意外之喜。
许久未见的老三,像是转了性子,在她面前,再也没有了之前那股生疏的味道,反而处处亲近。
眼下更是懂事的自己打地铺,让她去床上休息,这放在之前是绝对不可能发生在林凡身上的事。
“好,老三懂事了,妈听你的,妈去床上睡。”
刘春莲眼眶有些泛红,望着林凡一脸欣慰的开口。
病床上,林书盈看着真诚孝顺的林凡,一时间有些痴了。
若是......若是时间能一直停留在这一刻该多好。
林凡这些年要是一直是这样的表现,她该有多幸福,父母该有多高兴!
就怕这只是一场梦,一觉醒来林凡又变回了那个无情冷漠的陌生人,不关心妻女,看不上父母,厌恶这个家的一切......
抱着这样的念头,病房里很快陷入了安静,林书盈也迷迷糊糊进入了梦乡。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冲破窗柩,照在林书盈的脸上,林书盈缓缓睁开了双眼。
怀里,巧儿还在熟睡。
不远处,母亲刘春莲正蹲在窗台下边儿勤快的搓洗着换洗的衣物,唯独不见林凡的身影。
林书盈心里一紧,不知为何有些紧张和心慌了起来。
她冲着角落里的母亲,犹豫了一下,轻声问道:“妈,他呢?”
刘春莲抬起头来,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珠,笑道:“醒了?老三去打热水去了,这会儿应该快回来了。”
闻言,林书盈没有说话,但心里却安定了不少。
不多时,病房门推开,林凡抱着两个暖瓶大步走了进来。
见林书盈睡醒,他走到床边,端起地上的小铁盆在里面加了些热水,又掺杂了些凉水,用手试了试温度以后,拿起挂在头顶的毛巾,摆了摆。
“先洗洗脸,洗完再吃饭。”
随后,林凡一边说着一边已经轻柔的拿起毛巾朝着林书盈的脸颊抹了过去
林书盈下意识的想躲,但望着林凡那温柔的眼神,她还是抿了抿唇,主动凑了上去,但嘴上还是有些难为情道:“我......我自己可以洗的!”
林书盈只是腿部感染,再加上身子有些弱,但吃饭洗脸什么的,完全不是问题,不用像林凡这样小心的伺候。
林凡闻言,手上的动作却是一顿,随即微微有些失落的开口道:“好吧,那你自己来。”
说罢,他把脸盆放在条凳上,冲着林书盈笑了笑,就去整理角落里箩筐里的蘑菇了。
见林凡的背影有些落寞,林书盈顿时有些后悔了。
后悔自己多嘴,明明只是因为有些羞耻,才想着自己动手的,没想到让林凡误会了。
想到两人的关系,和林凡昨日说过的话,林书盈的神色顿时变得复杂无比。
心里头也微微有些发紧......自己到底是怎么想的呢?
是还愿意接受林凡释放的善意,两个人好好的重新开始,还是跟以前一样,对林凡不抱任何期待,顺其自然?
现在,她自己也搞不清了。
......
中午,林凡打算自己动手,用昨天打的野鸡和蘑菇做一顿鸡汤给林书盈吃。
医院主楼外围有一个小院,有很多人都提着一个小筒炉,带着一口小锅自己生火做饭吃。
这种小筒炉很方便,只要塞一些木柴进去,条件好的放几块炭或者是蜂窝煤,就能解决一顿饭了。
医院的水免费提供,林凡把野鸡杀好,清洗了一些蘑菇,便带着锅具,熟练的炖起了汤。
不一会,小院子里,香气扑鼻的鸡汤香味,便飘满了整个院落。
“小天,你不用说了,你这么维护他,他却从来没有把你当亲弟弟对待!”
“你放心,虽然你不是我们亲生的,但既然来到了这个家,便是我们的家人,我们养了你十几年,不会抛弃你的,该走的人是他林凡!”
屋檐下,王淑萍尖细的嗓音传来!
看到一脸委屈,处处为林凡着想的叶天,她顿时忍不住一阵心疼!
她扭过头,冷冷的看向了跪在雨水中,抬头仰望着天空的林凡,呵斥道:“林凡,不用在那里假惺惺的跪着了,我说过了,这个家里没有你的位置!”
“你便是跪死在这里,我们也不会同情你!”
一旁的叶天闻言,顿时一脸惭愧的低下了头,扯了扯了叶富海的手臂!
然而在无人注意到的角度,他的嘴角,却是勾起了一抹淡淡的微笑!
叶富海叹了口气,轻轻拍了拍叶天的肩膀,而后神色复杂的看向了不远处的林凡,沉声道:“林凡,你走吧,你在林家不是过得也挺好的吗?”
“我叶富海的儿子,应该像个男人一样有担当,有血性!”
“你像个无赖泼妇一样,前前后后纠缠了这么久,这么做只会让我更看不起你!”
院落里,林凡缓缓起身,站直了身子。
听到叶富海夫妇的话,他忽然笑了,笑的很洒脱,很灿烂!
他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看向叶富海,一脸平静开口道:“你的儿子?”
“你说的对,之前我确实不该一直缠着你们让我回到叶家,是我太过愚蠢,不懂珍惜真正弥足珍贵的,反而去追逐那些虚假的执念。”
“不过有句话你说错了,我林凡,只有一个父亲,他姓林,不姓叶,你说我不配当你的儿子,你觉得你配当我的父亲吗?”
望着在雨中,站的如同标枪一般笔直的林凡,再听着他口中吐露出来的坚决而又略带嘲讽的话语,一时间,三人都愣在了原地!
他们只觉得,眼前这个傲然挺立的林凡和刚刚跪在雨中的那个林凡,好像是两个人般。
还是一样的身形,一样的五官,说不出哪里不一样了,但他们就是觉得林凡身上好像发生了某种变化!
叶富海眉头紧皱,本想斥责回去,但看着林凡那单薄的身影,和被雨水打湿全身的狼狈模样。
他还是压住了心中的怒火,没有对林凡恶语相向。
或许,生而为人的良知,和林凡之间的那点血脉联系,让他对林凡多多少少还抱有着一丝愧疚之心。
“我配不配都不重要了,回去吧,以后别再来叶家了。”
叶富海朝着林凡摆了摆手,似乎是已经失去了所有的耐心。
林凡看着三人,声音低沉,但却有力的开口道:“刚刚那一跪,算是还了你们的恩。”
“虽然不想承认,但我的身上确实流淌着你们的血肉!”
“从此刻起,苍天为鉴,黄土为证,我林凡和你们叶家再无半点瓜葛,血脉恩情,就此断绝。”
“往后,大路朝天,各走一边,我不会再来叶家,我跟你们之间也没有任何关系了!”
此话一出,一脸不耐烦的王淑萍,顿时尖叫了起来!
“你说什么?”
“你......你真的不会再来缠着我们了吗?”
“富海,小天,你们听到了吗?我们终于要甩掉这块狗皮膏药了!”
叶天站在叶家夫妇身后,闻言,眼里也有些惊讶。
不过他的内心却是终于松了口气!
这么久了,这小子终于放弃了!
这下,他可以安心的留在叶家了,以后不用担心有人会顶替他的位置了,叶家的家产也迟早会属于他一个人!
想到这,叶天抬头看着王淑萍,换上了一副愧疚的神色道:“唉......妈,都怪我,如果不是我的话,或许你们和哥之间就不会闹到这一步了。”
王淑萍闻言,赶紧一脸慈爱地握住了叶天的手:“傻孩子,你还叫他哥做什么?”
“没听到他刚刚说什么嘛,以后和我们叶家再无瓜葛了。”
“我们一家人又可以像以前一样无忧无虑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不用被这个烦人的小子整天纠缠打扰了。”
王淑萍的脸上带着笑意,一种发自内心的,深深的轻松的笑意。
仿佛一位久病之人,终于清理了身上的顽疾,如释重负。
林凡说完最后一句话后,决然地扭头离开,没有半分留恋,也没有再废话一句,此刻,他归心似箭!
不过,再转头的瞬间,林凡还是深深的看了一眼叶天,把他的身影牢牢的印在了心里!
他和叶家之间彻底断绝了,往后不会再有断点联系和瓜葛。
然而他和叶天之间的恩怨才刚刚开始!
前世,叶天设计,把他赶出叶家还不够,后面还害得本就已经截了肢的林书盈和哑女儿巧儿凄惨死去!
这个仇,他一定会报!
......
凉山县,清水村,一处山坡前的土屋里。
林书盈坐在土炕上,怀抱着年仅四岁的小女儿巧儿,略显苍白的枯瘦面庞上,不禁浮现出了一丝温暖的笑容。
巧儿这两天有些发烧,她刚刚才用温水给巧儿擦了擦身子!
九零年代初,一般的乡下人生病了,除非是很严重的症状,否则是很少去卫生所或医院的。
一方面是因为穷,另一方面是县城距离这里太远,一来一回要二十多公里呢。
今天外面飘着雨,林书盈拍着怀中女娃的身子,左脚小腿处,一股股刺痛感时不时传来,刺激着她的神经!
林书盈好看的秀眉微微皱起,心里一阵叹息!
这处伤口是前些天出去挖野蘑菇时,被山上的树杈戳伤的。
林凡很少管这个家,孩子的吃穿用度都靠她撑着。
结婚四年了,她也习惯了。
她很早之前就对林凡没有一点期待了。
她想,虽然日子很难,但她还有巧儿,自己辛苦一点,守着巧儿长大,以后给她找个好婆家嫁了,这辈子也算是过去了!
只是偶尔面对着这空荡荡的,破败落寞的小土屋,内心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凄凉。
怀中的巧儿,在睡梦中发出了一声呢喃,紧致的小脸忍不住紧了紧!
林书盈伸手捋了捋巧儿耳边的发丝,正要放她在炕上自己睡,屋外,忽然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她有些意外的伸着头望着屋外!
这大雨天的,这是谁来了?是爸吗?
她抬手把怀里的巧儿轻轻放在炕上,然后利落的起身就要去开门!
下一刻,房门砰的一声,被人推开,倒是吓了林书盈一跳。
细碎的微风夹杂着雨滴吹进了屋内,眼前,一道高瘦的身影正愣愣站在门口。
病房里,林书盈看着一脸心疼的林凡。
又看了看轻扯着自己衣角,乖巧懂事地望着自己的小女儿,只觉得内心被一团温暖的火焰包围。
长久以来,充斥着内心的坚冰,仿佛也被火焰融化,化为了汩汩暖流流淌向她的四肢百骸。
林凡的手指在她白嫩嫩的面颊上划过,林书盈嘤咛一声,终于是收住了眼泪,露出了一个如花般灿烂美好的笑容。
没有多说其他,林书盈内心的千言万语,最终只化作了一声对林凡的叮嘱。
“路上......小心。”
走出病房,林凡骑着二八大杠,内心却是一片火热。
连带着初春迎面而来的刺骨寒风都不觉得冻人了!
想起林书盈临行时对自己的叮嘱,和那柔情似水的眼眸,林凡便仿佛打了鸡血似的,只觉得浑身上下有用不完的力气。
二八大杠踩得飞快,二十多里路只用了一个多小时,就走完了。
回到家里,林凡先是在家里翻腾了一阵,想给妻女再找些换洗的衣物带回医院。
可惜装衣服的木箱子里,翻来覆去找不到几件儿像样的衣物,大多数都带着破洞打着补丁,看起来很是寒酸。
巧儿的小鞋,用的都是大姐家的小侄女淘汰下来的,破破旧旧的,而且比巧儿的脚大了一号,不合脚。
见此情况,林凡只能无奈关上了木箱,喃喃道:“要想办法赚钱了......”
有着前世的经验,赚钱对林凡而言,其实并不困难,只是现在他脑海里各种想法比较多,比较杂乱,还不知道从哪一步开始。
当然,不论走哪条路子,都有一个基本的前提,那就是他得先积累第一桶金。
眼下,养父养母带来的一千五百块还没还呢,先赚钱把这笔钱还了,才能继续谈其他。
卖蘑菇和卖野鸡的买卖林凡打算先继续干着。
毕竟刨去林凡个人的人工成本和付出的精力,卖野蘑菇一天也能有个十几块的收入,如果运气好能打上两三只野鸡,也能赚个三四十块钱。
而在这个时代,一个工人的一天的普遍工资也只有四五块而已,这种生意已经能算是暴利了。
说干就干,打定主意后,林凡在家里简单收拾了一番,便又背起箩筐拿着工具上山去了。
雨下过没两天,今日山上的蘑菇比昨日长得更好了。
不过林凡并没有急着采摘,而是按照昨日标记好的,有野鸡群出没的地方,一路赶去。
先是在附近下了很多深套陷阱,又捉了一些虫子和野果子撒在陷阱里面,做完了这一切,林凡才背着箩筐去采蘑菇去了。
如此,等到傍晚时分,过来看一趟,能不能收获野鸡就全看天意了。
毕竟用陷阱打猎,三分靠实力,七分靠运气,你的陷阱伪装得再好,诱饵设置得再巧妙,如果附近恰巧没有野鸡出没,也只能是无功而返。
同样的道理,山林里的野蘑菇也只有在雨季频繁的时候,才能采摘很多。
这两者都属于不稳定的收入,来源正是因为赶上好时节的时候积累一波原始资金,而不能长期靠这个为生。
林凡正是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今日格外的卖力,渴了就喝一口山间的溪水,饿了就吃一口背回来的菜团子。
几乎没有休息的时间,一整个下午都在采蘑菇。
一直到了傍晚,日落时分,背后的箩筐已经被林凡压得满满的了,分量比起昨日又重了不少,林凡估摸着怎么也有个接近十五斤左右了。
“呼~差不多了,去看看野鸡有没有抓到!”
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林凡简单拍了拍身上的树叶泥土,然后按照标记的方向,一路朝着设立了深套陷阱的方向杆去。
不多时,林凡的腰间,便又挂上了三只肥硕的大野鸡,漂亮的尾羽,在夕阳的余晖下泛着艳丽的色彩。
林凡满意的拍了拍腰间的野鸡,微笑道:“运气不错,把这些都卖了,又能累及一百多块钱了,再这样下去,要不了几天就能把欠的钱先还上了!”
抬头看了看天色,林凡不再犹豫,选了一条从未走过的小路,准备快点下山。
毕竟刚下过雨,山间路滑,这山林里可能还会有野猪之类的野兽出没。
尽管林凡经验丰富,也不敢保证一定不会出意外,自己要是出事了以后,这一大家子难免还会走上悲剧之路,所以林凡现在也格外珍惜自己的小命。
走到一半,前方是一处塌陷了的小峡谷。
林凡见状,眉头微微皱了皱,正想绕过去,忽然在那数米宽的深深的小峡谷下方发现了一抹亮色。
“等等,那是......野山参?”
只见,一株粗壮老树的根部,正静静躺着一株老山参,约莫有小胳膊粗细,非常夸张。
林凡对山林无比熟悉,野山参这种东西前世也曾有幸见过几次,这玩意儿价值非常的高,是按克卖的,品相好的一克可能就有几十,近百块。
下方那老山参,若是能采到手,卖到医院绝对能大赚一笔。
低头看了看十多米深的小峡谷林凡最终放弃了,立即动手的打算他准备回家盘算几天,做好万全的准备再下来采摘。
反正这里人迹罕至,附近的野兽也很难下得去,不用担心被人捷足先登。
偶然间发现了宝贝,即将要大发一笔横财,回家的路上,林凡的嘴上都是挂着笑容的。
傍晚,清水村小路上人比较少,偶尔见到几个面熟的,林凡也没有上去打招呼,自顾自低头走着。
在路过林家老宅附近时,迎面一对中年夫妇走了过来。
因为看着面生,林凡也只是微微扭了扭身子和他们错过,没有上前搭话。
而张富强和赵春花,却是看着从身旁走过,连个眼神都不给的林凡,脸上的笑容僵住了。
二人是大姐家的婆婆和公公。
家住邻村,之所以来清水村这事儿还跟林凡有些联系。
“林凡,你还留在这里做什么?我说过了,这个家不欢迎你!”
“林凡,别怪我这个当妈的心狠,你把你姐害成这样,我们总要给你姐一个交代,这个家容不下你,以后别再来纠缠我们了!”
“妈,哥也不是故意的,你们还是留下他吧,我走,毕竟他才是你们的亲生儿子啊!”
......
耳畔,人声嘈杂!
林凡只觉自己的脑中一片混沌,意识如同被蒙在一片灰雾之中,朦朦胧胧。
迷迷糊糊间,林凡脑海中蹦出了一个念头。
“这就是死亡的感觉吗?这些声音......就是所谓的走马灯吗?好熟悉的场景,这是二十年前?还是三十年前?”
“记忆太过久远,已经有些记不真切了,原来困住我一生的阴影,这么早就出现了......”
突然,眼前的场景由模糊变得清晰,林凡的目光逐渐恢复了焦距,意识也开始逐渐清醒。
耳畔,那些模糊不清,有些熟悉的声音,也一下子变得清晰了起来!
他有些茫然的打量着四周。
天空中淅淅沥沥的下着小雨,自己正跪在一处宽敞华丽的小院中,全身被雨水打湿,发丝混合着雨水,紧贴在头皮上。
分不清是泪水还是雨水的东西,顺着脸颊不断滴落在地上。
徐徐吹过的微风,带起一阵刺骨的凉意,冻的人心里发寒。
林凡就这么穿着一身单薄的粗布衬衫,跪在满是积水的石板路面上,膝盖因为长时间的雨水浸泡,发白发紧,麻木的感觉不到任何痛楚。
前方,屋檐下的台阶上,一对中年夫妇,和一个年轻小伙,正神色各异,远远的看着他。
望着这一幕,林凡目光骤然一紧!
无数久远的记忆,在脑海中被唤醒,如同一幅清晰的画卷呈现在眼前!
“我这是......重生了?”
他很确定眼前的这一切不是幻觉,更不是走马灯。
身上那冰冷刺骨的寒意,雨水在他身上炸开的触感,和空气中一股混合着泥土腥味的潮湿气味,无不在告诉着林凡,他真的重生了!
一时间各般滋味涌上心头,这一刻林凡忽然不知道自己是该放声大笑,还是该失声痛哭。
......
他叫林凡,也叫叶凡,不过从这一刻起,他只叫林凡!
他的身世,说来坎坷。
小时候,还身为叶凡的他,因为父母下海经商破产,欠了一屁股债,不仅在政府那边失了信用,更是被放高利贷的人纠缠。
狠心的父母,在一个雨夜,丢下了年仅六岁的叶凡,逃往了外地。
就这样,差点被饿死在寒风中的叶凡,被他的养父母林家夫妇收养。
后来还把自己的亲生女儿嫁给了他,而叶凡也从那时变成了林凡。
就这样,平静的日子,一直过了十多年。
某一天,当初抛弃叶凡的亲生父母重新找上了门。
彼时,他们已经成了蓉城最负盛名的富商,没有了往日的破落与狼狈,衣着光鲜,神采奕奕的来接林凡回家了。
可等他满怀期待回到家里,迎接他的除了父母和两个姐姐以外,还有一个比他年幼的弟弟。
“爸,妈,他就是你们一直在找的亲生儿子吗?呜呜呜,有了他,你们是不是不要小天了?”
“小凡,这是你弟弟,是我和你爸当初收养的,以后你要把他当亲弟弟一样对待,知道吗?”
“小凡,说过多少次了,要让着弟弟,他因为不是我们亲生的这事,在家里本就生性敏感,脆弱,不能再受一点委屈了!”
“林凡,你太过分了,你滚,我叶富海没有你这样的儿子!”
“林凡,你怎么又来了?这个家不欢迎你,既然你容不下小天,那也别怪当妈的心狠!”
“妈,你们别怪哥了,他也不是故意的,要不我走吧,毕竟,他才是你们的亲生儿子!”
往事,一幕幕涌上心头。
自从到了叶家,林凡没有感受到半分想象中的来自父母的呵护与宠溺。
全家人都把心思放在叶天身上,而他林凡,更像是家里一个可有可无的多余存在。
直到有一天,大姐不小心烫伤了腿,在家里处处小心,生怕被父母嫌弃的林凡,在搀扶着大姐换药的时候,不小心把大姐推下了楼,摔断了腿!
当然,这只是叶家父母以为的事实,真相却是,当时致使大姐受伤断腿的,是叶天!
父母回到家以后,只看到了痛哭断腿的大姐和手足无措的叶凡,以及异口同声指责叶凡的大姐和叶天!
从那以后,叶凡便被赶出了叶家。
他不明白,明明不是自己的错,明明不是自己推倒大姐的,为什么大姐和叶天要污蔑他?
他无数次想要找到父母解释,想要回到亲生父母身边,但每一次换来的只有指责和辱骂!
他像是一只身上盖满了谎言的可怜小狗,被扔出了家门,只能可怜兮兮的又回到了养父母身边。
只不过,他并不甘心,一次次的祈求着叶家夫妇给他一个解释和改错的机会,给他一个回到叶家的机会!
眼前这一幕,是他最后一次跪在地上,祈求叶富海夫妇和大姐的原谅,最后依然换来了无情的拒绝。
也正是这次,离开叶家以后,林凡在外烂醉了几天,没有回家。
等几天后,浑浑噩噩回到家里,迎接他的,是养父母和妻子失望透顶,怨愤冰冷的眸光。
“林凡,你跟书盈离婚吧!”
“巧儿也不用你管了,我们老两口会养活她的。”
“你不喜欢这个家,就不用勉强留着了,我们就当从来没有过你这个儿子!”
林凡站在低矮的房门口,脸色有些茫然。
小瓦房内,养父母面色凄然,眼中噙着泪水。
妻子林书盈,面色苍白,一脸呆滞的望着土炕上躺着的一道瘦小身影,仿佛被抽干了灵魂。
“巧儿......巧儿她......”
养父冷冷道:“巧儿高烧烧坏了嗓子,以后都说不了话了!”
闻言,林凡如遭雷击,瞬间僵在了原地。
脑海中,是乖巧懂事,喜欢追在自己身后奶声奶气叫爸爸的女儿的幼小身影。
可现在,巧儿再也喊不了他爸爸了,巧儿......哑了!
更令人绝望的是,三天后,林书盈左腿伤口感染,要保命,只能截肢!
......
从那日起,噩耗接踵而至,冲击着林凡的内心,拷打着他的灵魂!
他彻底沉沦在了愧疚和悔恨的地狱中,日复一日!
直到临死前,他都没能原谅自己!
......
好在,上天垂怜,给了他重活一次的机会!
林凡缓缓抬头,仰望着天空,泪水混合着雨水,从他的眼角垂落!
不过这一次他的眼中不是被林家拒绝的不甘,委屈,和失望,而是浓浓的庆幸,还有一种名叫希望的光辉!
来得及,一切都来得及!
妻子和女儿还活着,还在等着他回家,等着他履行身为丈夫和爸爸的责任!
如今的他,经历两世,历经生死,大彻大悟!
他真正懂得了,这个世界上对他而言最珍贵的到底是什么,最值得珍惜的到底是什么!
“巧儿,书盈,等我,等我回来!!!”
怪不得刚刚刘春莲在外面等着,应该是在楼道里看着行李。
这年头,医院的病房里还没有陪护床位这一说,角落里的条凳也睡不了人。
一般,家离医院远点儿的,需要留在医院里照顾病人的,往往就只能自己带床被子褥子,打地铺。
“妈,你和爸都回去吧,医院有我就够了。”
刘春莲身体不太好,林凡哪里忍心让她晚上瑟缩在地上将就。
刘春莲笑了笑,摇头道:“老三,你长这么大,哪里照顾过人?”
“况且又是书盈又是巧儿的,你也照顾不过来,让你爸回去就行。”
林凡想了想,也没再多说什么,俯身把地上的铺盖卷抱进了病房里。
林德盛没待多久,很快就背着手佝偻着身子离开了。
刘春莲则是在病房里忙活了起来。
换洗娘俩身上的衣物,打热水,给巧儿擦身子......
到了中午,林凡又去外面的路边小摊,买了几个肉包子,几个鸡蛋,回来以后又烫了三碗牛奶。
见林凡端着牛奶和肉包子,递给自己,刘春莲急忙摆了摆手。
“老三,妈带了窝头和菜团子,我吃这个就行。”
说着,刘春莲从铺盖卷里掏出了一个破旧的小布包,里面包着两个塑料袋,是自家蒸的窝头和野菜团子。
林凡见状,摇了摇头,把布包拿了过来。
“妈,哪有当儿子的吃肉包子喝牛奶,当妈的吃糠咽菜的道理?”
“这肉包子和牛奶就是特意给你的,窝头我吃,一定吃干净,不会浪费的!”
说吧,不等刘春莲拒绝,林凡已经撕开塑料袋,一口咬在了冷冰冰硬邦邦的窝头上。
刘春莲看着又心疼又感动。
她望了望手里白白净净,一股子奶香味的牛奶,还是没舍得喝,看着林书盈犹豫道:“那这碗给书盈喝,我吃点包子就行。”
林凡无奈开口道:“妈,你就喝了吧,书盈早上喝过了,晚上再喝一袋,一天喝两袋就行,喝多了也吸收不了。”
“喝完了我再去买,书盈是我老婆,我一定不会让她委屈到的。”
听到林凡如此说,林书盈母女两个一时间都有些愣神。
刘春莲看着手上温柔的牛奶,总觉得眼前的一切有些不真实......
吃过午饭,因为有刘春莲在医院照顾着,林凡便决定回一趟家。
有二八大杠在,一来一回也花不了多长时间。
他要回家去带点东西来医院,暖壶,铺盖卷,吃的喝的,因为走的急,这些来的时候都没准备。
林凡骑着二八大杠走在山路上,去县城的时候是上坡,回去的时候大多数时候都是下坡。
凉山县,顾名思义,是一座三面环山的小县城。
而清水村就是一处山谷里面,蜿蜒而下的河流附近的一处缓坡上,依水而建的。
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闻着空气中传来的一股淡淡的泥土的腥味,再看看四周山坡上,各式各样的野菜,林凡突然心里一动,有了个想法。
回到家以后,他先是把需要准备的东西都收拾妥当,然后便撂下自行车背着一个大筐上山去了。
雨后,山林里的路面有些湿滑。
林书盈之前就是因为出来挖野菜,采蘑菇,结果摔伤了腿,而林凡今天也是来做同样的事的。
蘑菇,是山珍之一,在这个年代,因为技术产地的局限,所以蘑菇几乎没有种植的。
只要你懂得分辨哪些蘑菇可食用,有一手好手艺,就能在这还没有被开发过,人迹罕至的山林里面收获颇丰。
前世,自从和林书盈分开,林凡整日浑浑噩噩,生活在痛苦与悔恨之中。
有段日子,他就是在这山林里面,与世隔绝,过着野人一样的生活。
渴了喝山水,饿了,就摘山林里面的果子和蘑菇吃,倒也是因此练出来了。
上了山以后,他熟练的穿梭在林间,目光主要锁定在一些枯树的树墩和大石的角落处。
下过雨后,正是蘑菇冒头的好时节。
不一会,林凡背后的大框就变得沉甸甸的。
凉山县的蘑菇种类比较多,但这个季节绝大多数都是些树菇和鸡腿菇。
这两种菇不论是用来炒菜还是炖汤,甚至是包包子,滋味都非常的不错。
林凡盘算着多挖些带回去,除了给巧儿他们娘俩吃,说不定还能卖些钱。
这种山珍,在县城里可是稀罕物。
都说九零年代遍地是黄金,确实,在这个时代赚钱主要依靠的就是信息差。
说通俗点就是把东边的地方拿到西边卖,把某个地方盛产的东西拿到其他稀缺的地方去买,两者之间的差价往往是非常大的。
靠这种方法,九零年代的很多人都发了财,叶富海就是靠倒卖电子产品,从当初的破落户,变成了现在的凉山县有名的富商。
日升日落,忙活了两三个小时,林凡背后的箩筐终于满了。
林凡抬头看了看天色,本来打算就此离开,结果偶然间在一处干燥的树丛中发现了一窝野鸡蛋。
见状,林凡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野鸡可是个好东西,他有着丰富的山林生活的经验,知道一些野鸡的习性。
野鸡具有群居性,而且往往是清晨和傍晚出来觅食。
在这里发现一窝野鸡蛋,意味着这一片山林附近可能有很多野鸡存在。
眼下天色渐暗,很快便到了野鸡活跃的时间了。
林凡当机立断,立刻放下了身上的箩筐,在附近捉了一些虫子,然后解下了箩筐上背后的细绳。
利用这些小虫子和一些野果布置了很多套索陷阱。
做完这一切,林凡便在附近找了一处草垛,安静的爬了起来。
这一爬,就是四五个小时!
因为刚下过雨,地面潮湿,再加上山林中,傍晚有山风吹过,冻的林凡直发抖,但好在一切辛苦都是值得的。
四个多小时后,天色完全暗了下来,林凡背着箩筐一脸笑容的才从山下离开。
而除了箩筐里面的野蘑菇以外,他的腰间还挂着两只肥硕的大野鸡。
无论是野生的蘑菇还是肥硕的野鸡,都是一等一的山珍。
两者加在一起炖出来的鸡汤自然是鲜美无比,色香味俱全。
只需要加两三块老姜,七八粒花椒,调味放点盐便是难得的美味,健康又有营养。
片刻后,鸡汤炖好了。
林凡一揭盖,诱人的香气,越发浓郁的扑面而来。
锅里,汤白浓郁的鸡汤里面飘着鲜嫩的蘑菇,金黄色的大块野鸡肉饱满紧实,鸡汤上面还飘着一层厚厚的油花,诱人无比。
林凡用勺子舀了一点,尝了一口,顿时砸吧了一下嘴,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神色。
不远处,一个年轻小妇人见到这一幕,低头看了看自己砂锅里的瘦肉粥,顿时便觉得不香了。
她灭了炉子里的火,走到林凡身旁,眸光明亮的盯着林凡,笑眯眯道:“小兄弟,你这鸡个头不小啊,自己家养的?”
林凡卖相极其不俗,一米八的大个子,留着一头利落的短发,眉毛粗壮,身材笔挺消瘦。
脸颊棱角分明,有点像电视里头的大明星费翔。
刚刚在院子里忙活时,就有好几个年轻的小姑娘偷偷望他着瞄呢。
这小妇人也是实在被林凡煮出来的鸡汤味道馋的不行,所以过来搭话,说话时,眼神一直在林凡身上瞄着,丝毫不知道遮掩,倒是个泼辣的性子。
闻言,林凡摇头笑了笑头:“大姐说笑了,我家里哪能养出品相这么好的鸡,这是我在山上抓的野鸡,鲜着呢。”
小妇人闻着浓郁的鸡汤香味,顿时忍不住吞了吞口水,看了一眼自己微微隆起的小腹,忍不住开口道:“小兄弟,你这鸡还有吗?能不能卖我一只?”
林凡微微眯了眯眼,笑道:“卖?不瞒您说,这鸡是我买来炖给我老婆补身子的,有倒是还有一只,我们也吃不完呀,只不过我也没卖过这玩意儿,手上连个称重的东西都没有。”
小妇人闻言,有些羡慕道:“小兄弟看着这么年轻,已经结婚了?”
“你老婆倒是好福气,不像我家那口子,我都怀孕三个月了,还要来医院帮他照顾老娘,唉......”
这什么东西都怕比,以前的小妇人,倒不觉得自己的老公哪里不好。
不过眼下跟林凡一比,就觉得自己吗黑的跟碳一样的老公哪哪都是毛病。
瞧瞧这小帅哥,长的这么俊俏,还疼媳妇,一米八的大个子,看着就稀罕。
听到林凡有卖鸡的意思,小妇人急忙开口道:“小兄弟要是愿意卖,价格好商量,医院里头有秤,要不这样吧,你的鸡有多重,十二块钱一斤卖给我怎么样?”
小妇人给这个价格也是有道理的,她这些天,买过乡下里养的土鸡,一斤九块四,这小伙子抓来的大野鸡,肥美鲜嫩,十二块钱倒是不贵,主要是便宜了他怕林凡不干。
“十二块钱?”
闻言,林凡眼前一亮。
这个价格已经超过了他的预期,毕竟现在肉联社,一斤猪肉也只卖五块六,一箱袋装的牛奶也才七块钱。
他这大野鸡,沾了野生的光,居然能卖到十二块钱一斤,这倒是大大出乎了他的预料。
“好嘞,那您现在就等会儿,我去把鸡带过来,然后我们一起过秤,秤完了我还可以帮您杀好,对了,除了鸡我这蘑菇你要不要?这一箩筐都是呢,也是我在山里采的野蘑菇,味道浓厚,您要是要的话给您便宜点,一斤一块五怎么样?”
小妇人笑眯眯的点着头。
“要,这么鲜的野蘑菇,我可是馋的直流口水,小兄弟快去,我在这等你!”
林凡眉头一挑,二话不说,熄了炉子里的火,端起炖好的鸡汤回了病房。
“妈,书盈,鸡汤好了,你们快来喝!”
见林凡撂下锅,急匆匆的又要走。
刘春莲赶忙喊道:“老三,你去哪?”
“妈,有人有买蘑菇和野鸡,我去瞧瞧。”
说罢,他又回头看了一眼林书盈,柔声道:“鸡汤多喝点,都是野生的,有营养,大夫说你身子弱,要多补,你别给我省,我饿了自己去外面买碗面吃。”
说罢,不等林书盈回答,已经拎起床底下的野鸡急匆匆的离开了。
林书盈心头一暖,望着病房门口的方向,露出了丝丝柔和的微笑。
......
出了病房,林凡和那小妇人借了一下医院的称,最后称了一下,这只大野鸡足足有两斤八两。
一斤十二,两斤八两就是二十七块。
小妇人爽利的付了钱,又在林凡这称了两斤野蘑菇,总计三十块。
收了钱,林凡当即熟练的从自己的腰间掏出一把小刀,开始宰杀这大野鸡。
先用五六十度左右的开水,把野鸡的毛烫一下,然后就可以轻松把鸡毛拔干净。
再用小刀从野鸡中间的肚子划开,把里面的肠子,鸡胗等不能吃的全都扔掉。
然后在点上一把火,把鸡身上没处理干净的细小的绒毛都给烧干净,最后用清水洗净用菜刀剁成小块,这一只鸡就算是宰完了,全程用了还不到十分钟。
“小兄弟,这手艺不错呀!”
小妇人接过林凡递过来的小塑料袋里面的鸡肉被剁成一小块一小块,非常的均匀,细细看去找不到一根杂毛,处理的相当干净。
这让一向爱好卫生的小妇人,很是满意,忍不住朝林凡竖起了大拇指。
林凡笑了笑,没有多说什么。
前世,被赶出家门以后,心里一直记挂着家里人,但因为心怀愧疚,不敢回去。
后来慢慢自己尝试着做起了一些小生意,这刚开始的第一桶金靠的就是开饭店,所以他才有一手宰杀牲口,做菜烧锅的好手艺。
后来,饭店越开越大,他也不再事事事必躬亲,而是做起了连锁,逐渐转型做起了其他生意。
等到十数年后事业有成,终于鼓起勇气回到了这个小山村。
可惜那时妻女早已不在人世,养母郁郁而终,大哥大姐没了踪迹,就一个疯了的养父孤零零的坐在门槛前,揣着袖子打盹。
“是林家的老三!”
“这臭小子,怎么这么没良心,见了我们连声招呼也不打,什么东西!”
望着林凡远去的背影,赵春花忍不住开口抱怨了一句。
今天去找儿媳妇要钱没要到,她本来就心情不怎么好。
现在看到林凡这个“正主”,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林凡的大姐林书涵,嫁给了张富强和赵春花的二儿子,张伟豪。
张伟豪的性格和林凡的养父有些像,木讷,话不多,老实,但是知道疼老婆,也善良。
两人结婚以后,两家帮衬着,在清水村盖了新房。
林书涵和林书盈的性格截然相反,一个温柔如水,另一个则是有些泼辣活泛,林书涵显然就是后者。
因此,结婚以后,一般都是张伟豪在外打工赚钱,赚回来的钱全由林书涵管着。
前阵子,冬天,积雪太厚,张富强和赵春花的老房子压断了梁,也准备盖建新瓦房,家里三个儿子,约定好谁都要出钱。
家里最小的老三,今年要二十四了,成家好几年了,还是有些余钱的,再加上父母没了住处,无家可归,这钱也确实该他们三兄弟出。
不过出钱也有个出法,老大家里三个儿子,压力大,老两口心疼孙子,要了两百块钱。
老三的媳妇是个读书识字的,听说还是个大学生呢,心高气傲,而且家里条件也好,住在县城里,想着以后也和老三在县城买房子,要攒钱。
于是老两口也没多要,要了一百块钱意思意思。
可眼下盖房子,没个一千多块下不来,眼瞅着差得还不少,老两口就想着让老二家里多出点。
张伟豪这样的性格哪里会拒绝父母的安排,于是答应攒下五百块钱拿去给父母修新房子用。
这两天就是约定好去给老两口送钱的日子,结果张伟豪迟迟没有动作,老两口就找上门来了。
一问之下才知道,攒下来的五百块,被林书涵拿走,给了娘家的老三,也就是林凡。
听说林凡的妻女生了病,在县城住院,需要一大笔钱嘞。
所以他们要钱盖新房的话,就只能等到林凡把这五百块钱还上才行。
因为这事,他们刚刚才和老二媳妇在家里吵了一通。
这老二媳妇也是个性子躁的,张伟豪又不在家里,全凭她自己当家做主,老两口也拿他没办法,只能悻悻离开。
“都怪你,我当时就说娶老刘家的闺女,虽然长得胖了点,人傻了点,但起码娶回家里来知道孝敬我们。”
“你看看那林家的丫头?哪有一点把我们当婆婆公公的!”
赵春花狠狠地瞪了自己的丈夫一眼,颇有些微词地开口。
张富强叹了口气道:“老二自己看上了,我总不能敲断他的腿,绑着他和老刘家的丫头结婚吧?”
赵春花怒道:“老二这臭小子,看着倒是老实,也是个不懂事不孝顺的主。”
“那林家的丫头有什么好的,不就长得水灵了一点,又不能当饭吃。”
“老二到底什么时候回来?这钱必须得尽快要回来,难道真让我们老两口天天住在老大家里?这房子还盖不盖了!”
张富强沉声道:“快了!”
“听说坝上的活快完工了,应该过几天就回来,等老二回来了我们再去一趟,老二赚来的钱,怕是要不回来了。”
“哼,等老二回来了,林家丫头要是掏不出钱来,可别怪我们就当公公婆婆的不讲情面了,我非要去他们老林家闹上一场不可,我倒要看看他们林家人到底要不要脸!”
......
林凡已经好几年了,连自家的大姐和姐夫的面都很少见到了,对于这姐夫家的亲家,自然是陌生的很,所以刚刚也没有认出来。
他拎着野鸡,背着一箩筐蘑菇,趁着夜色回到家里后,简单收拾了一下便早早睡下了。
次日一早,他架起家里的木梯子,绑在二八大杠上,便准备进山一趟。
不过刚把帖子绑结实,林凡皱眉一想,又觉得有些不妥。
能长出野山参的地方,真可以称得上是风水宝地了。
这玩意儿对地理环境的要求非常的高,要有充足的水分,要通风,要阳光直射,同时周围环境还不能太干燥,要潮湿。
除此之外,周围铃木灌木类的树木要多,要有一套良好的完善的生态系统,同时还不能有其他草本科的植物和它分走地里的养分。
毫不夸张地说,凉山县附近这么大一片山脉之中,可能再也找不出第二处昨天碰到的那个能孕育出野山参的小山谷了。
虽然林凡今日起了个大早,但骑着二八大杠带着梯子还是太显眼了,为防别人也发现了这处宝地,林凡决定还是带着绳子去。
打定主意后,林凡又把梯子和二八大杠都撂下,在怀里揣上了家里的两大捆麻绳,脚步匆匆朝着昨天那山谷赶去。
清晨,山间林木之间到处都是露水,没走几步,林凡的裤脚衣袖就被打湿了。
偶有微风拂过,带起一阵凉意,但林凡却并不觉得寒冷,反而因为快步疾行,累的气喘吁吁,满头大汗。
来到那处隐蔽的小山谷后,林凡先把两根麻绳绑结实绑在一起,然后一头绑在山谷上方,一棵粗壮的大树上,另一头绑在自己腰上,小心翼翼地向下爬去。
接近二十米的距离看着不高,但也有五六层楼的高度了,摔下去不死也要骨折,所以林凡的动作很小心。
脚步挪动间,时不时带起一片落石滑动的声音。
落了地,借着晨光,林凡这才看清楚脚下那价值连城的好几株野山参。
“这么大,这么多!!!”
林凡站在山谷底部,搓着手,顿时忍不住兴奋了起来。
只见,山谷下方一株老树干旁,几株黄白色,呈不规则葫芦形的老参,根须深深的埋在地里,露出了上方椭圆形的小叶和肥嘟嘟的主干。
这玩意儿可是按克卖的珍贵药材,之前在上面看不真切,林凡还以为只有一株,没想到附近起码有三四株之多。
没有过多犹豫,林凡当即动手,用带来的铲子小心翼翼的开始挖掘山参附近的泥土。
这玩意儿根系复杂繁多,而且比较脆弱,所以林凡的动作很轻。
毕竟要是不小心折断一根,那损失的可是真金白银呀,对现在一穷二白的林凡而言,能让他心疼半天!
足足一个多小时后,林凡就差把这小山谷下面的地皮给翻过来了,确定了没有遗落之后,才把刚刚收获的四株野山参,心满意足地收了起来。
随后,林凡回到家中,看了看天色,估摸着能在中午吃饭之前赶到医院,然后马不停蹄的便骑上二八大杠,又出门了,连口水都来不及喝。
这一趟进山,林凡收获颇丰。
赶到医院后,他没有直接去病房。
有养母照顾林书盈,不差这么一会儿。
他先是拉着箩筐,来到了医院门口附近一处空阔地,然后就开始吆喝了起来。
听到叫卖声,医院小院里昨天买过野蘑菇的人便纷纷走了出来,过来打招呼。
“小伙子,今天又来买蘑菇啊?你别说你这蘑菇真鲜呀,不愧是野生的,今天再给我称两斤!”
“小兄弟,说好的野鸡今天可得卖我一只!”
“唉唉唉,我先来的,这野鸡我要一只!”
人群越聚越多。
林凡也隐约见到了不少熟面孔,都是昨日买了蘑菇回去,尝到甜头的,今天又来买了!
还有几个是昨天没买到蘑菇,今天特意提前过来的。
毕竟林凡的蘑菇又鲜又水灵,还是实打实的野生货,平日里想见都见不着,更别说买了。
至于野鸡......有人眼尖,发现林凡的腰间就挂着三只,所以老早就跟林凡打起了招呼。
毕竟相比于鲜美的野蘑菇,这野鸡真是可遇不可求之物啊,是真正的山珍美味,哪怕是图个新鲜,也有不少人想买回去尝尝味道。
“小婶子,我给你记着呢,这野鸡呀,特意给你留了一只!”
林凡目光扫过人群,笑着看见了一个昨天就想来买野鸡的小老太太。
老太太立刻笑得合不拢嘴:“小伙子记性还怪好嘞,记着我呢,那你帮我称称,这鸡不用你杀,我带回去自己杀!”
“好嘞!”
三只野鸡,很快有两只就被人买走了。
二八大杠后座垫上放着的大筐里面的野蘑菇,也是飞速减少,见了底。
林凡估摸着剩下的这一些,够林书盈吃几顿了,于是便把野鸡扔进了筐里,准备背着箩筐去医院。
“哎哎哎,小伙子,你那不还有只大野鸡吗?不卖了吗?”
见林凡要走,旁边有人忍不住开口询问。
林凡笑呵呵的回应了一句。
“这些蘑菇和这只大野鸡留着给我媳妇吃,就不卖了,各位还想买蘑菇的话,改天再来吧。”
闻言,旁边的客人顿时调笑了起来。
“哎呀,这小伙子还是个疼老婆的主。”
“哈哈哈,给老婆吃的啊,那我们就不买了,留着给你老婆好好补补身子,来年给你多生几个大胖小子!”
“这么俊的小伙子居然已经结婚了,可惜呀,我还想给我家的大侄女说个媒呢!”
......
这一片叽叽喳喳的讨论声中,林凡推着二八大杠背着箩筐回了医院。
不过他并没有第一时间去病房,而是怀揣着自己怀里的山参,找到了初来时给他们看病的那位女大夫。
“大夫,有空吗?”
“咦?小伙子是你吗?你找我有事儿?放心,你妻女恢复的很好,过段时间就能出院了。”
女大夫和善的看着林凡,她对林凡印象不错。
这小伙子长得俊俏勤劳能干,而且知道疼媳妇疼女儿,一天能来问好几回,满眼都是对妻女的关心。
她在医院当大夫这么多年了,见过了人情冷暖,在这个年代能这么疼媳妇疼女儿的,还是很少的。
“不是不是,待会儿是有件事要麻烦你!”
“你看我手上有些不错的药材,你们医院需不需要?要是不需要,我就去药铺看看能不能卖掉?我留着也没用!”
林凡摸了摸后脑勺笑了笑,然后从自己的怀里掏出了布包,小心翼翼的把三生露了出来。
女大夫听到林凡的话先是一愣,待看清楚面前的山参,立刻吃了一惊。
“野山参?小伙子,这东西你是从哪来的?看样子刚才回来没多久吧,这可是好东西啊。”
女大夫的表情有些惊喜,这么滋补的药材,有价无市,县城里的那些有钱人,尤其是上了年纪的,肯定乐意买回去补身子。
它们医院如果能从林凡手里买到,不仅能赚个差价钱,还能赚些好名称,毕竟这么珍贵的药材可不是哪个医院都有的!
说罢,不等林凡开口,女大夫就迫不及待道:“小伙子,这野山参可是珍贵的紧,你真的要卖给我们医院吗?”
林凡望着女大夫笑了笑开口道:“再珍贵,吃不到病人嘴里也没用,这些天还要多谢大夫替我的妻女费心了,这野山参如果是医院想要的话就卖给你们,反正我留着也没什么用,我就留一株大点的给我妻子补补身体。”
女大夫闻言,顿时笑得合不拢嘴。
“好好好,你妻子身子太弱,这野山参拿回去每天切一小片给她熬汤喝,确实很合适,她倒是找了个好丈夫!”
说罢,女大夫犹豫了一下开口道:“我们也不占你便宜,品相这么好的山参,我给你七十块钱一克怎么样?”
七十块钱一克,和林凡心里的预期差不多,毕竟医院也是要赚钱的,医院的药材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于是,林凡当即点头同意了:“好,那就麻烦大夫秤一秤,这三株给你,这株大的留给我媳妇儿!”
两人正说话间,医生办公室门口,一男一女,两个身影正走了进来。
这对男女都是三四十岁左右,衣着一丝不苟,身上都是名牌,明显是县城里的有钱人。
进了病房,那女的直接喊道:“大夫,我老公检查的结果怎么样了?”
听到这有些熟悉的声音,林凡下意识的皱起了眉头,微微侧过身去。
四目相对,办公室的气氛顿时有些凝固!